当前位置:高考升学网 > 工伤保险 > 正文
本通知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上述调整方案核发伤残津贴待遇或需补发伤残津贴待遇差额的,将统一在2013年5月核发。执行中遇有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达州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广安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宜宾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南充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
高考志愿专业选择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