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1月21日)的《贵州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数据,我省5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其他侵权事故造成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公布如下:
1、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48.21元/年;
2、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71.22元/年;
3、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254.64元/年;
4、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970.25元/年;
5、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2815元(丧葬费21407.5元,按3567.92元/月算);
6、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100元/天
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单位:元)
(暂按2013年度标准计算,新标准未出)
农、林、牧、渔业33590
采矿业45307
制造业4336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4270
建筑业428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252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4260
批发与零售业44488
批发业55338
零售业32723
住宿和餐饮业29760
金融业102294
房地产业39683
租赁与商务服务业35696
租赁业33200
商务服务业3579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45749
地质勘查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783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437
教育47235
卫生和社会工作53107
卫生53370
社会工作40373
文化、体育与娱乐业43316
#新闻和出版业46708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45136
体育37012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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