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
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的规定执行(见附件1)。个人账户养老金从本人个人账户基金中支付。
2、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
(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
(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按月支付终身。
2、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月(不含补缴年限)。
3、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收入(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金额全额累积,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多,养老金待遇就越高。
举个例子:假设小明在长沙工作,月薪5000元,连续交满15年,那么他交的总额是:
5000×28%×15×12=25.2万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8%
其中个人缴纳部分是7.2万
等到他退休了,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缴纳除以168,另一部分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0%,因为他交了30年,两者相加,这就是他每个月能拿到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