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甘肃省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
一类地区:退休人员558元/月;退职人员496元/月。
二类地区:退职人员464元/月。
二类地区退休人员,三、四类地区退休、退职人员仍执行2005年下半年的标准。
甘肃省养老金领取条件:
(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包括职工因病、因伤达到社保部门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2)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4)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提前退休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或分期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