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此次调整人员均每人每月增加46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突出效率因素。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缴费年限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不足一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计算到1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适当倾斜是对高龄(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即对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相应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怎么算?
举个例子:
一、张某1942年6月出生,2002年6月退休,缴费年限为34年零8个月,2016年12月的养老金为3192.82元。
计算一下:
1、定额调整:46元
2、挂钩调整:
按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为152+203.5=100元;
按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为3192.821%=32元;共计132元。
3、倾斜调整:20元
此次调整张某共计增加46+132+20=198元。
二、王某1952年12月出生,2012年12月退休,缴费年限为15年,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为1421.1元。
计算一下:
1、定额调整:46元
2、挂钩调整:
按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为152=30元;
按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为1421.11%=15元;共计45元。
此次调整王某共计增加46+45=91元。
此次,退休养老金上调的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将实实在在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