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或者是公务员,他们达到了法定年龄就会宣布退休,退休之后也会有养老金领取,但必须要缴满15年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都比较关心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小编为各位退休人员整理了辽宁省退休工资如何计算相关的资料。一起看看。
按照3月20日,人社部公布的《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通知》,对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是按照上年度养老金的5%确定,但是调整方式,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进行。
辽宁省定额调整,根据参加工作时间不同和不同时间的退休人员,分了五类。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70元;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1954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但2017年12月之前的退休(退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分别增加65元、60元和55元。2018年刚刚退休(退职)的人员增加养老金25元。其实涵盖的内容很多,尤其是退职人员,是失去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但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养老金调整方式跟退休一样。
挂钩调整部分,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
缴费年限调整,是每满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一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人员,超出15年的部分,每年再增加一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这种调整方式实际上是告诉我们,最好不要缴费15年就立即停缴。缴费时间越长,未来增加的养老金也越高。而且如果我们有一个零头,比如15年01个月,实际上按照缴费年限调整的时候就按照16年计算了。
按养老金比例调整部分,是按照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如果以前我们的养老金较高,增加的钱数就会更高一些。
倾斜调整部分,主要是在上述定额和挂钩调整后,对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军转干部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高龄老人倾斜,是70~80岁的老人额外再增加50元,80岁以上的老人额外再增加100元。艰苦偏远地区,额外再增加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5元。对于企业军转干部,是保障他们的最低养老金不低于社会平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