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督查的通知》(吉人社字[20]94号)文件精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四部门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采取听、看、查、坐谈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义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50个(其中:乡镇义务教育事业单位37个,县直义务教育事业单位13个),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为3869人,离退休人员为1103人,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标准与行政公务员标准相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兑现月标准的70%,余下的30%奖励绩效工资按年终考核情况,分不同档次一次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由财政负担。http://Www.CreDitSaiLing.Com
(二)全县卫生系统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2个(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4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8个),在编在职人员572人,离退休人员158人,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比照义务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标准的70%,奖励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情况公布后,按规定一次性发放。
(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381个,在编在职人员为3273人。离退休人员623人,依照《XX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从2010年10月1日起基本上实施绩效工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比照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今年人均发放标准在职人员为15600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1482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为11700元,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6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结束后按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统一发放兑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单位绩效工资由财政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单位负担。
二、几点做法
(一)加强绩效工资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向县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成立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从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各抽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另外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办事人员任组员,日常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工作任务和工作关系。三是积极做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比如在教育局专门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和学校具体从事绩效工资工作人员会议,会上就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执行时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作了详细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内涵和主要内容有了深刻的了解。在卫生局召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座谈会,就绩效工资的方案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座谈,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使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更加具体、更加科学。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1、制定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09]79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字[2009]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XX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XX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以及“XX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XX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10]7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XX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10]7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XX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上意见、办法和方案,为我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绩效工资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绩效工资工作有章可循。
2、认真实施。一是县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单位协调会,根据工作计划,分析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工作动态,解决工作困难。二是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绩效工资政策层面的有关工作,制定方案,核定总量,解答绩效工资政策,答复群众来信来访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筹集和拨付;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计算、填表和按时发放。三是定时汇报制度,工作期间县直各事业单位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定时向县绩效工资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本单位绩效工资开展情况和工作是度以及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总结汇报,提高了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促进了绩效工资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各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政策、工作分配方案公正、公平、公开,把比较敏感的工资收入分配问题“阳光”化,从而避免了突发事件与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自查,认识到在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其他事业单位中个别单位还没有完全实施绩效工资,二是有些单位特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三是有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工作打算
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一是把好政策关,严格按政策规定发放绩效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纪行为,违反政策规定,要严肃处理。三是要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时发放。四是对绩效工资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级业务部门要予以及时答复。五是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相关协调工作,举全县之力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
篇二:
根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x人社发[2016xx号)、《xx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xx府办发[2016]xx号)和《xx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绩效工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水平与职工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1.2:1。
(二)绩效工资分配情况
1.固定发放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其中基础性绩效的90%(70%×90%=63%)为固定部分,该部分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每月发放。基础性绩效的10%与考核挂钩,占绩效总量的7%(70%×10%=7%)。
2.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考核部分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1
7%)。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与基础性绩效考核部分拉通考核(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7%),简称为考核性绩效工资,根据每考核周期工作人员得分结果核算发放。
(三)考核细则
实行年度考核的方式,年度考核得分与职工工作纪律、履职情况、创先争优积分评星、民主测评相结合,实行百分制。每年初按照上一年的考核结果发放上一年的绩效工资的考核部分。
(四)考核方法
1.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考核小组部署和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其他一级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党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督查室主任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担任。
2.全镇三个事业单位实行共同考核(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文化服务中心)。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在召开的考核会上进行
口头汇报履职情况和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分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员实际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采取督察、抽查、民主测评与出勤记载、目标考核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
二、实际发放情况
我镇绩效工资已全额按照考核办法发放。2012年以来,我镇坚持每月足额发放固定部分即基础性绩效的90%(70%×90%=63%);考核绩效工资(37%)将在年终发放。目前尚未收到职工的反映和建议。
我镇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献等直接挂钩,向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结合半年度、年度考核和平时表现,决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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