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区委关于度“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的要求,结合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的“不严不实”等方面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践行“三严三实”,有针对性地解决“不严不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取得的成果,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解决自身问题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确保整改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为建设“法治杨陵”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要求,持之以恒。认真贯彻各项方针政策,围绕“不严不实”,发扬“钉钉子”精神,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期盼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有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
2.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针对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党支部书记带头示范、带头落实,带动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主动作为,通过上级带下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开门整改,立说立行。将整改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做到言行一致,定下的规矩绝不突破,作出的承诺一定兑现。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整改措施实不实,结果满意不满意。
4.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基层群众及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大家感受到新的变化,看到新的气象;着眼长远,加快制定行得通、管长远的体制机制,认真总结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
二、整改内容
(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突出重点,抓住根本,针对班子存在的调研工作不深入、抓工作不实、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集体研究,具体到事,责任到人,认真整改。
1.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年度理论知识学习计划,全面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最新理论,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用专业的法律法规指导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工作。局领导班子坚持每周1次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30次。
牵头领导:徐剑光
责任人:刘皓、蒲静
整改时限:3月底前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查找出来的下基层调研不深入、调研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由局党支部书记牵头,进行专题调研。班子成员坚持每周到基层调研不少于1天,每年完成2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扎实开展好全省“聚力司法所,强基促和谐”专项活动。
牵头领导:马驰
责任人:刘皓、王程、蒋选刚
整改时限:4月,并长期坚持。
3.提高班子执行力。①进一步完善班子议事规则,突出把方向、谋全局,切实发挥好司法行政重要职能、协调安排重要事项、研究确定重大决策方面的作用。②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调动全局工作积极性。③建立班子沟通协调制度,加强班子工作中的相互沟通协调,提高班子决策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牵头领导:马驰
责任人:刘皓、蒲静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制度,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③定期不定期印制违纪案例,做到警钟长鸣。
牵头领导:马驰
责任人:刘皓、蒲静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务实具体的措施,动真碰硬、集中攻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1.严明纪律,杜绝慵懒涣散现象。完善修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制度,将局机关制度进行汇总,装订成册。严格执行上下班指纹签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大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加大对工作任务不落实、劳动纪律不遵守等庸懒飘浮习气的纠治力度,把求真务实的要求落实到机关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
牵头领导:徐剑光
责任人:刘皓、海文锁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加强局在区便民中心设立的窗口单位的管理。修订完善局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要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内部管理,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提升法律为民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牵头领导:赵科平
责任人:王程、蒋选刚、李英、李常虹
时间安排:3月底前建立制度,并长期坚持。
(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针对群众提出的建议,及时落实分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搞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良好发展。深入基层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①注重调查研究。每周班子成员深入一线现场办公一次,指导并解决问题。②多方收集意见,对普遍性的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能及时改正的立说立改,或者限时纠正。
牵头领导:马驰
责任人:刘皓、王程、蒋选刚
时间安排:4月底前建立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强化管理与服务。
1.抓好目标任务工作落实。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目标,实行周汇报,月检查,季考核。尤其加大对职能工作实际效果的考核。奖勤罚懒,注重实效。
责任领导:徐剑光
责任人:刘皓蒲静、海文锁
完成时限:4月底前建立制度,并长期坚持。。
2.强化法律服务为民措施。设立杨陵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完善杨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给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一村(社区)一律师”机制,在全区全面推行人民调解“358”工作模式,对律师实行积分考核。创新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宣传形式,将各项法律服务便民措施送到家。
责任领导:马驰
责任人:李常虹朱丽萍、王程、李英
完成时限:5月底前建立制度,并长期坚持。
3.强化“公证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提升公证质量。每年对公证案件质量评查一次,及时发现并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责任领导:李常虹
责任人:朱丽萍
完成时限:10月底以前完成,并组织实施。
(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按时完成全区重点改革任务,配合制定《度法治杨陵建设重点任务》并抓好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法治杨陵“建设。
责任领导:马驰
责任人:刘皓、彭文亚、王程
整改时限:每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领导班子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一)强化整改责任。局党支部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负责人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切实将各股(处)室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联系起来,与人对应、与事对应,与具体股室和个人对应,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班子每位成员既要抓好牵头负责任务的整改,又要抓好个人的整改,为全体党员干部做出榜样和示范。
(二)细化措施要求。每项工作明确目标要求、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进度安排。各责任股室要在牵头领导的指导协调下,会同配合股室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制定相关制度和落实措施,要认真研究论证,确保务实管用有操作性;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确定阶段性目标和推进计划,持续用力、精准用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股(处)室、各司法所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局办公室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不明确,消极应付、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股室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全程接受监督。把整改工作作为局党支部向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坚持群众标准、开门整改。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整改内容、通报进展情况,把政策规定告知群众,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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