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8〕8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结合我县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本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问题清单底数,彻底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不断优化人社领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到清权、减权、晒权、制权一体推进,有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全面完成各事项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规程,初步实现县本级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窗通办”,培树人社领域先进服务典型,不断提升窗口经办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作风,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0年,基本形成平稳有序、运转高效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建成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县本级审批和公共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完成“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任务,80%以上的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窗口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作风显著改善,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思想引领。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向看齐,常怀为民情怀,坚持服务意识和底线思维,将上级关于人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实落细。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当前人社系统审批和公共服务存在的个别政策门槛高、办事流程不够简化、基层平台建设尚有短板、信息化应用不广泛、服务能力和服务作风有待加强等问题,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摸底排查,进行深度整改。
(三)深化标本兼治。坚持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部署、同检查,彻底解决“两张皮”问题。对所有人社经办业务进行体检,找问题、补短板。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拿出更好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硬招实招,着力构建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夯实两个责任。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向而行,形成合力。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在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行风建设的指导力度;持续深化“人人都是窗口、处处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以加强行风建设倒逼工作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同时,请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将监督寓于行风建设的全过程。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局党组要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与整体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不断激励干部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对发生行风问题的窗口单位及有关人员,在当年各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底绩效考核。
(二)清理完善有关制度。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从源头上查找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症结,对不符合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便民高效原则的要及时清理。要加大对人社系统制定政策制度和具体经办过程中涉及行风建设问题的督导力度。
(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每年召开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将“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在全县人社系统推开。年中工作会和年底工作会要对行风问题进行再次强调和专项布置,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上报的汇报材料中,行风建设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四)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经常性地明察暗访,及时印发情况通报,对部分问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避免引发舆论炒作。每年集中安排明察暗访次数不少于3次。局党组成员及有关业务股室、局属单位在下乡开展工作中,要将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五)畅通举报渠道。县人社局在门户网站开辟行风问题举报专区,鼓励实名举报,同时各乡镇要在乡镇驻地设立举报信箱。对于县本级收集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流分办,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由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查处。
(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办事手续繁琐、办理时间过长、要求开具奇葩证明、群众多头跑来回跑、办理结果严重偏颇失实等问题,坚决查处突破大众认知和群众心理底线的问题,通过系统信息、门户网站、两报专栏等渠道对负面典型进行实名曝光。
(七)建立约谈制度。对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由领导小组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重大问题的,责成有关乡镇、股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说明情况。
(八)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告横幅、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公示;加大对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打造人社服务品牌,加强舆情引导
(九)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强化数据共享和数据质量,加大数据比对力度,用信息技术落实风险防控,对各类欺诈行为“堵后门、断后路”。规范统一人社服务窗口的范围标准和统计口径,进一步摸清底数。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大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建设力度。
(十)加强人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服务对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依法严处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欺诈案件。对于严重欺诈行为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惩戒。
(十一)加大对基层经办窗口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人社系统评比表彰活动,要适当向一线窗口单位和人员倾斜,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加强正向激励。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行风建设纳入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不断加大对系统干部特别是一线窗口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力度,新入职人员培训率要达到100%。
(十二)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将监督人社部行风建设情况作为2018-2020年度工作重点,每年对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至少开展2次专项监督。开展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年度廉政谈话。对反映县本级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严肃查处;对反映人社系统有关行风建设问题的信访举报,加大转办督办力度。每年对县本级服务窗口至少进行2次明察暗访,出现严重作风问题的,对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规违纪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要抓紧组织实施。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及时、坚决、全面整治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想全、想细、想到万一,在具体中深入,在深入中具体。承担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具体经办业务的股室、部门要大力提升服务水平,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作出表率。要重新梳理涉及单位、个人的所有业务办理流程和有关手续,该简化的简化,该取消的取消,该叫停的叫停,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要科学评估业务办理时限,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缩短的尽量缩短,不断提高办事效率,防止庸政懒政等问题的出现。
二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不断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把“100-1=0”的要求落实到行风建设中,以实的理念、实的要求、实的措施、实的效果全面夯实行风建设,绝不搞“大呼隆”“一阵风”。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教育惩治力度,对落实要求走偏打折、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处理,绝不搞“下不为例”。要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
三要加强应急处置和舆情引导。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认真落实经办机构负责人大厅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要完善网络、报刊、微信、微博等舆情监控机制,对于出现的舆情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努力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四要及时报告情况。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类资金的严格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严防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树立人社服务新形象、打造人社服务新品牌。对资金安全和行风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及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局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要及时总结上报推进行风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对不按要求和通知上报情况汇报的,将对相关责任股室、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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