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泉州建设,共同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的社会风尚,切实履行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职责,现制定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详细梳理我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并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二、健全干部学法制度。拟订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专题研究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部署学习专门普法材料,以党组中心组学法、集中学法活动(年度课时不少于40学时)、专题法律知识学习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等形式落实干部学法,加强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并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
三、坚持规范严格执法。每年开展4次以上集中执法活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要求开展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工作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执法全程,使人们群众对法律的认识更为具象、深刻。(责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核审批科、区划地名科、优抚安置科、界线管理办、救助管理站)
四、促进法治宣传进基层。在民政工作领域,组织开展送法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实施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加快法治宣传活动由“促”到“驻”的转变,每年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社区办、双拥办、救灾与社会救助科、养老事业科)
五、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及时公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并予以解读,充分运用现有门户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旧媒体,充分结合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力量,借助户外LED、横幅、公共交通车载电视等媒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积极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普法工作动态,每年报送不少于10次信息。(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共同实施)
六、重点做好主题宣传。制定2018年度法治宣传计划,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施行日和社工日、清明节、防灾减灾宣传周、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和民政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了解、学习法律知识。(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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