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教育,树立三个意识。一是树立责任意识。年初区教育局召开一次全区中小学校长治理教育乱收费动员大会,8月初组织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通报会,组织中小学领导学习收费政策,部署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并根据群众举报情况,由局长、区第一纪工委书记与有关校长进行收费告诫谈话,要求他们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增强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感。二是树立高压线意识。在秋季开学前召开收费专题会议,及时转发《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转发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上半年6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的通知》(莆城教〔2015〕310号),传达上级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把治理乱收费政策视为高压线。三是树立自律意识。及时转发《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制止节假日违规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行为的通知》(莆城教〔2015〕344号)等各项治理乱收费文件,部署各校校长组织全区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各项治理乱收费政策规定,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使教职工切实树立自律意识,增强了教职工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
3、强化制度,把好三道关口。一是把好审批关。中小学收费必须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不得擅立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并只能在学期开学初一次性收费,严禁期中零星收费。二是把好公示关。秋季开学前及时下发了《关于核定我区度秋季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莆城价[2015]36号),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区教育局通过城厢预防腐败网、城厢教育网等公布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各学校通过校长收费公告、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络等形式,及时准确地把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公示,使家长缴费缴的明白,学校收费收的清楚。三是把好申报关。为使治乱的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理为事前监督,区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所有收费都要先向物价、教育部门申报,经登记备案后才能收取,降低了乱收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4、强化氛围,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活动。第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局机关干部及部署全系统教职工观看《四风之害》等警示片。第二、践行师德师风承诺。组织全系统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活动。第三、创办廉政走廊。利用教育局办公楼楼道创办“廉政风险防控画廊”,打造廉政教育示范点,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开展校务公开考评活动。组织人员对全区中小学校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红、黄、绿”学校进行通报,促进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三是开展教育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下基层进行明查暗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给予及时整改,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
5、强化监督,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了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保证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基础上,强化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度,我局针对“生均公用经费、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免费作业本专项资金、校安工程专项资金”等5个指标制定资金下拨时间表,严格按基本支出类序时和项目支出类进度拨付两种方式管理,及时下拨专项资金。截止11月10日,已下拨生均公费经费1982万元,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38.42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60.67万元,免费作业本专项资金62.43万元,桉安工程资金1300万元,全部按规定时间及时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将政策不扣不折落实到位。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建立人人关注的教育收费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了4位政风行风监督员,组织他们下基层明查暗访,公布了教育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举报。三是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处机制。学期开学后,在布置各校收费自查的基础上,区教育局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区各中小学进行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各学校均能按照省厅《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收费规程收费并实行校长收费公告制度等公开形式进行公示。同时加大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督查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学校及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乱收费举报案件3起,清退违规收费73150元,行政处分2人。涉及教育收费的群众信访举报量、查处案件数量和违规收费金额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加大执纪力度,信访案件查处抓质量。
在信访查报问题上,始终做到:一是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共接到信访件件,办结件,办结率100%。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鼓励、支持、保护暑具真名如实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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