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蚁穴毁巨堤观后感【1】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内法规是党内规章制度的高级形态。我们党历来重视制度建设,保证了严密组织性和严明纪律性。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是对每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党纪党规是党的“生命线”。我们党有8500多万党员,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纪党规是党组织设定的纪律“红线”。中央制定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从严管人、管钱、管物、管事、管言行的党纪党规,为各级党员干部划出了清晰的“红线”,这是我们党员必须遵守的组织纪律和行为准则。党纪党规是党员的做人“底线”。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告诫我们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饭能吃什么饭不能吃,什么人能交往什么人不能交往,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这些都是我们的做人做事的“底线”。
近年来,尽管中央、市委、县委对党纪党规三令五申,对违纪违规“零容忍”,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心中缺失“红绿灯”,屡屡触碰党纪党规和法律的“高压线”。一是不切实际谋取政绩。主要表现为:决策缺乏科学性,为了GDP不切实际搞形象工程,透支资源、透支环境、透支未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打着加快发展和招商引资的旗号、扯着民生工程的幌子,算计着如何吃工程回扣、搞利益输送。二是公务消费损公奢侈。主要表现为:“一把手”签字报销随意性大,超标准公务接待,利用公款请吃、吃请,甚至开虚假发票冲账等等。有些政府公开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甚至随意调整采购品牌和价格,演变成串通一气的损公肥私。三是侵害群众揩油寻租。主要表现为:一些政策落实到基层不公开透明,惠民政策优先考虑自家和亲友利益,甚至截留套取惠农、惠企资金。吃、拿、卡、要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四是漠视群众拖沓效率低下。主要表现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整而不改。审批项目名义上进了办事大厅,但实际搞厅外运作,让企业、群众多跑腿、办不成事,项目审批程序多、时间长。对上访群众欺瞒恫吓,能拖则拖,能推就推,能哄就哄。
这些现象和行为屡禁不止,追根溯源,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学习上轻视,不知道党纪党规。一些党员干部平时不读书、不看报,墨守成规、固步自封,思想、行动跟不上形势,很容易稀里糊涂违纪违规。比如,中央、市委明确规定,不许大办酒席,借机敛财,但仍有些干部“习惯成自然”,改不了陋习,结果成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二是思想上漠视,不敬畏党纪党规。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党纪党规不重要,没有法律法规“刚性”、“硬气”;法律法规是“雷区”,而党纪党规是“缓冲区”,可以搞“周旋”、打“掩护”。比如,有的干部认为作风问题只是个人问题,无损大局,不犯法律,于是大搞低级趣味、奢靡享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违纪与违法就如孪生兄弟,紧随左右,违法必受罚,违纪必受惩。三是行为上放肆,不遵守党纪党规。一些党员干部居功自傲,盲目自大,以至利令智昏,无所忌惮;不算经济账、民生账,打着发展的旗号,谋一时政绩、贪一己之利;抱有侥幸心理,乐于打“擦边球”。这些人管不住自己的言行,管不住自己的手脚,忘记了“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公然践踏党纪党规,必将受到严肃查处。
怎样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提出了“20字”好干部标准,市委孙政才书记提出“五看”尺子。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在行动上牢记严律守己、实干兴邦,确保作风建设“不歇脚”、“不断线”。一是在政治上多一分清醒。要将政治清醒体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体现于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中,时刻与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前铜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既有新的机遇,也有新的挑战,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胆子要大,更需步子要稳,对改革中可能预见的问题,要见微知著、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二是在使命上多一分担当。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确立了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在简政放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干部人事、督查考核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进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这些改革举措,实现美好蓝图,需要全县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敢想敢干、立说立行的担当意识,以干事为责,以干事为荣,以干事为乐,把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融入为人民群众谋幸福的工作之中。三是在作风上多一分正气。党员干部要时刻对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经常反省自己、改造自己、提升自己,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抵得住诱惑,始终做到精神境界不断“修习”、精神家园持久“保洁”。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相关规定,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干工作、想问题、作决策要出于公心、服从整体、服务大局,有底线思维,算好经济账、民生账、长远账。四是在权力上多一分敬畏。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这是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要动真格严执法,务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尤其是要强化执法惩戒机制,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者严惩不贷,对腐败或带病提拔、推荐、考察干部实行追责。要细化公开监督,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强化党内监督、人民监督、新闻监督、群众监督评议,让干部真正懂得敬畏权力。
岂容蚁穴毁巨堤观后感【2】
一、提高认识,加强个人修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对“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我们个人而言,首先是要严以律己,就是要在思想认识上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在政治纪律方面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政治规矩,在工作生活中要加强自我反省,做到为政秉公用权,清正廉明。本人认为应要求个人做到下面三点。
第一,要求在思想道德上自我约束、自我要求,做到慎独慎微。古人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寓意从最隐蔽、最细微的言行上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质。所以,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慎独,做到“三省吾身”的地步,在细小地方、细小环节也要求能够保持高尚的操守。
第二,要求有自己的准绳、标准。每个党员干部的准绳标准,都应在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党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品质道德提出一个比较社会大众而言更高的要求。
第三,要求对自身“标准高、要求严”。不能逾越这个要求,特别是要做到廉洁从政,不能以权谋私。
严守党的纪律,必先严以律己。严以律己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也是一个人的做人准则。“正人必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否能够在党纪法规方面严以律己,不仅仅是体现个人修养的小事,而是关系到事业发展的大事。
二、精准对照,联系工作实际,努力践行“严以律己”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工作,上至正国级下至没有级别的村官,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为反面典型的一大批“老虎苍蝇”被查处。纵观我们财政系统,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违纪违法行为,究其原因有的是因为政治立场产生了动摇,有的是因为在忍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有的是因为无视党纪国法,表现不一而足,但根子就是在理想信念上迷失了方向,在遵纪守法上出了偏差。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财政干部是“管钱”的干部,是社会各方面公关的对象,面临诱惑比较多,属于“常在河边走”的群体。财政干部要做到不湿鞋,就要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的“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的具体要求,深学细照,自省自励,严以律己。我认为,要成为一名懂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干部,应该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勤于学习,善于领会,在政治上做明白人。政治品行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员的基本义务。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大背景下,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严守纪律,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明白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担负政治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财政系统一名领导干部,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一要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三大纪律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需要自觉做到服从党组的领导、严守政治规矩、遵守规章制度,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决不能正面假意迎合,背地里拒不执行或歪曲变通。二要增强团结意识。“一根筷子容易断,一把筷子不易断。”能否团结各方面力量合作共赢,是我们党性强弱的重要表现。一个集体里大家在原则问题上认识一致,目标一致,团结合作,才能形成健康向上、干事创业的工作局面;一个班子里面大家能讲制度,又能讲包容,努力做到相互关心和支持、相互维护和尊重,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才能为河池财政事业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三要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作中必须严格按规矩和程序办事,根据组织程序需向领导汇报的要及时请示和汇报,需和下属沟通的要及时沟通解决,不能随心所欲,没有章法。四要勤于学习,善于领会,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只有坚持不懈的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才能理解和贯彻好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才能自觉提高遵守党纪党规的意识,才能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是要刻苦钻研,敢于创新,在工作上做有为人。每个党员干部在把党纪法规铭刻于心、躬践于行的同时,需要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一要勇于担当,提高执行力。现在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改到深处都是利益,触动利益比触动什么都难。从财税体制改革来看,很多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但这些又不得不改,躲不开、绕不过、拖不得。我们必须发扬“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以敢淌深水区、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魄力和勇气,敢于直面财政改革发展难题,从容应对复杂局面,自觉承担困难险重任务,不躲避矛盾,不畏惧,坚定不移地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确保在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二要刻苦钻研,敢于创新。河池经济要发展,财政收入要增长,必须要在创新上下功夫,要有河池本地的特色。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勤思考、多实践,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不断加入新方式新做法,确保创新工作取得实效。三要注重沟通,提高协同力。财政各项工作的推进都需要各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因此,在工作中,要多沟通,多争取,赢得各方支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生根。正是我们始终坚持以完美的执行力,不打折扣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要谨言慎行,慎独慎微,在生活上做干净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能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而要求不严,不能把生活上的不良嗜好视作是个人行为,而应从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有损共产党员形象的角度考虑,作出正确的选择和节制。一要谨言慎行。对党员干部在生活纪律要求上,要比普通干部群众多一些自我约束,特别是在公众场合,说话要更加谨慎,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于党和国家的决定、决策,不能擅自发表不当言论,更不能将内部讨论和组织决定当作谈资对外炫耀、泄露机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注意自己的生活作风,要远离那些有可能引发议论的不良事件,不给社会留下想象和猜测的空间。二要慎独慎微。慎独,自觉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在没有外部进行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坚持个人的做人准则,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慎微,要明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所谓的某些“朋友”请吃的一餐饭、请喝的几杯酒、送的一些东西,往往是为了我们领导干部手中的公款、公权;我们财政干部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能贪小便宜,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别人的好处,正所谓“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我们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身边小事,正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要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无论大事小事都防患于未然。三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和什么人来往到什么程度,要有一定的准绳,要设有自己底线,生活中积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清正廉洁。
“正人必先正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句话也说明了严以律已的重要性。作为领导干部要发扬“吾日三省吾生”的优良传统,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坚持廉洁从政,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做到经常“照镜子”,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警、自省,为政清廉,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一名严以律己,勤政务实的好干部。
岂容蚁穴毁巨堤观后感【3】
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把“诋毁、诬蔑党和”、“歪曲党史、军史”作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这一重要修改,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的重大战略部署,从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层面对于有力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历史虚无主义沉渣泛起,一些人颠倒历史事实,搅乱历史是非,制造思想混乱,瓦解对党的信任,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历史虚无主义在一个时期比较活跃甚至猖獗,与党内极个别人推波助澜甚至带头散布虚无主义错误观点,向党史、军史和国史发难有一定的关系。这些人丧失党的理想信念和人民立场,无视党的纪律,有的毫无忌讳地抹黑侮辱革命先烈,有的放肆地攻击丑化党的领袖人物,有的在公众场合“正义凛然”而在私密场合却嘲讽戏谑革命前辈,有的还把虚无党史、军史的谬论夹杂在学术研究之中,公然利用报刊、网络、讲坛等平台发表一些错误观点。他们头顶着共产党员的神圣称号却以丑化党史为荣,博取“开明”的美名,其行为不仅败坏了党的形象,而且践踏了党严肃的政治纪律。
九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经受过无数历史风浪的考验,关键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这两条。在党的纪律当中,最根本的是政治纪律,这是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党的战斗力和先进性的重要基础。深刻指出:“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在共产党内部由于放纵个别党员肆意丑化党的领袖、抹黑革命先烈而导致“破窗效应”,并非没有前车之鉴。从赫鲁晓夫否定斯大林开始直至苏联剧变前夕,苏联社会弥漫着一股虚无苏共、丑化苏联历史的逆流,一些苏共党员甚至党的领导干部公然违背党的政治纪律,带头在党报党刊上公开谩骂、丑化、诬蔑苏共及其党的领袖,煽动对党不信任的情绪,但是这些党员没有受到应有的党纪处理,反而逍遥于党纪之外。最终在毁掉自己的同时,苏共也埋葬了自己。
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重视对全体党员进行党史、国史的教育,早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就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党史的新发展都作出了郑重的总结,这为我们研究和宣传党史提供了根本依据。党中央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把“诋毁、诬蔑党和”,“歪曲党史、军史”列入“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这是我们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有力武器,对那些惯于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散布不负责任观点的人,毫无疑问将是一种巨大的威慑。
《条例》的修订再一次说明,历史虚无主义不是一般性的社会思潮,它实质上是一股政治思潮。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根本上是为敌对势力推翻政权制造舆论服务的,他们最常使用的伎俩之一就是通过丑化共产党的历史特别是丑化无产阶级革命领袖来达到这个目的。
历史虚无主义的破坏作用绝不限于对过去历史的歪曲,更在于影响现实的选择和对未来的引导。正因如此,历史虚无主义的传播总是与政治极端主义如影随形、密不可分,思想上的历史虚无主义,必然表现为政治上的极端主义,他们在实践上否定四项基本原则、颠覆现行制度。在当前历史虚无主义的各种表现形态中,有一种形态更需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这就是近年来以学术研究为包装的历史虚无主义。从表面上看,它似乎远离现实社会和政治,对社会的影响并不如民主、新自由主义等思潮那么直接,有时甚至以一种客观公正、中立的面貌出现,因而其传播和扩散往往未能引起人们的警惕,而误把它当作学术思潮中的不同观点加以“包容”。
大量事实表明,历史虚无主义并不满足于纯理论的研究,不甘心在书斋中坐而论道,一方面他们在历史研究领域否定革命,立足于舆论造势,与马克思主义争夺话语权,消解马克思主义在历史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另一方面,他们又热衷于在现实政治问题上发表自己的观点,通过对正确历史结论的根本性颠覆,来阐述他们对中国改革和发展道路的基本立场和观点。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一些人为了避免与现行制度和主流意识形态直接对立与冲突,转而寻求在主流意识形态和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活动,以“讲真话”、“两头真”、“独立思考”等为幌子,依托其所控制的某些舆论阵地,或举行各种名目的纪念、集会等活动,或发表文章、举行演讲等,来影响和改变未来中国的发展方向。
总之,抵制社会上各种历史虚无主义,需要首先从全面从严治党入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用党规党纪守护党的历史,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弘扬正气、抵制丑化党史的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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