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学习环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东莞理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的条件
第一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1.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有高水平论文、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特长;
3.学校认为学生就读现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
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
5.因教学改革需要组建卓越班、创新班、实验班等。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2.已转过一次专业;
3.有违纪行为;
4.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
5.特殊录取类型申请转到统招专业;
6.休学、保留学籍状况不正常;
7.超出教学条件承受限度,未获转入院(系)批准;
8.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第三条 理工类专业的学生不鼓励转入文科类专业学习。
第二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四条 受理转专业的时间和允许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1.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受理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同时受理二年级学生在本院(系)内相近专业之间转专业;
2.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受理学生申请留级到新生所在年级并转专业,同时受理一年级学生在本院(系)内相近专业之间转专业;
3.学校统一公布受理转专业申请的具体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作为转入专业。
第五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程序:
1.学生本人与家长协商意见一致;
2.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交;
3.学生所在院(系)审批;
4.转入院(系)考核后审批;
5.进入学校审批流程。
第六条 学校审批流程:
1.教务处审核;
2.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
3.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4.分管校领导批准;
5.正式发文公布结果,并由转入院系通知本人。
第三章 转专业的组织管理
第七条 各院(系)应制订、解释本院(系)转专业的考核和审核标准,并依据标准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和审批。
第八条 各院(系)应根据教学条件的承受能力适当控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质量。对于低分录取的专业转入高分录取的专业须达到必要的转入条件;对于以下情况应尽可能接受申请:
1.院(系)内转相近专业;
2.留级到一年级转专业;
3.文科专业转入理工科专业;
4.原高分录取的专业转入低分录取的专业。
第九条 转专业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相关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第十条 在接到允许转专业的通知之前,学生必须遵守纪律,安心于所在专业的学习,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十一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的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同一要求或更高要求的课程学分,转专业后仍然有效;低于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学分无效,必须重新修读;除通识教育课程之外的其它课程学分,经申请可考虑认定为全院公选课学分,但认定学分总数不得超过 4 学分。
第十三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的第一学期应及时完成学分的认定。
二级教学机构 | 系别 | 专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软件工程系 | 软件工程、软件工程(卓越计划班) | |
网络安全学院 | 网络空间安全系 | 网络工程 |
数学与数据科学系 | 信息与计算机学 | |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 电子工程系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卓越班) |
通信工程系 | 通信工程 | |
电气与自动化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 |
光电工程系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 环境工程 | |
建筑工程系 |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 | |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 应用化学系 |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工艺卓越班)、食品质量检测、化学工艺 |
化学工程系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电与设计工程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班) |
工业工程系 | 工业设计、工业工程 | |
材料加工工程系 |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中文系 | 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 |
传媒系 | 广播电视学 | |
外语系 | 英语(商务英语)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系 | 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 |
金融系 | 经济与金融 | |
国际贸易与创新创业教育系 | 国际经济与贸易(含跨境电商) | |
会计系 | 会计学 | |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法律系 | 法学 |
公共管理系 | 行政管理 | |
社会工作系 | 社会工作 | |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 教育系 | 汉语言文学(师范)、小学教育(数学) |
音乐系 |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学(舞蹈) | |
体育系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
国际学院 | ||
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 | 机械设计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精密制造) |
自动化系 | 自动化 | |
跨境电商系 | 跨境电商 | |
经济与金融系 | 经济与金融 | |
多媒体设计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多媒体设计) | |
工业设计系 | 工业设计 | |
东莞理工学院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 | 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国家特色专业
序号 | 高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批次 |
1 | 东莞理工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第四批 |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序号 | 高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1 | 东莞理工学院 | 应用化学 |
2 | 东莞理工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 | 东莞理工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东莞理工学院 | 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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