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其前身是交通部广州海运管理局创办于1964年的广州海运学校;1981年经国家交通部批准,广州海运学校与广州水运工业学校合并组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海运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广州海运学校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广州航海分部合并组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划转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200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州航务工程学校并入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改为现名。
学校设有13个院(部),开设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商务英语、船舶工程技术、国际航运业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等40多个专业,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为12000多人。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71人,其中高级职称197人(正教授4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有397人。各门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都配备了高级职称教师。
学校一直以服务国家航运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为己任,已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5万余人。一大批毕业生在华南地区的航运、航道、海事、海关、海上救助、海上打捞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和业务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全省同层次高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受到了用人单位的高度肯定和广泛好评。
学校立足广东,依托行业,面向华南,辐射海外,服务一线,坚持“以专业为龙头,以学科为支撑,以行业为依托,以应用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突出行业特色,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人才”的办学思路,遵循航海教育国际性、规范性和国防性的要求,注重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根据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广东省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抢抓机遇,与时俱进、科学发展,把学校办成一所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在华南地区起龙头作用,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应用型海事本科院校。
广东警官学院转专业政策规
时间:2024-07-12 11:0:13广东警官学院本科招生网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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