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招生专业目录(文科 理科)
高考志愿选择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考生后半生的生活方向和轨迹,很多考生因为高考填志愿时没有足够重视,要么浪费了不少分数;要么学了不喜欢的专业,在大学里感觉“痛不欲生”。
俗话说“七分考,三分报”,正是说明志愿填报的重要性。那么如何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选大学应主要考虑哪些指标?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大学招生计划人数和招生专业。今日高考升学网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知识。
注: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人数截至发稿前官方暂未公布,所以小编先整理了2018年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招生计划专业的信息。考生务必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本文只作参考!
专业名称 | 计划类型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
网络工程 | 非定向 | 本科 | 理工 | 1 |
物联网工程 | 非定向 | 本科 | 理工 | 1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 广州市 从化区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广从南路548号,邮政编码:5109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等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已投档至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二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专业包括: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美术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术科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文化分,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七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八条 我院在浙江的选课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在一市一省的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院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若分数等级均相同,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数学(含附加分)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简称华软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300多家独立学院中以IT人才培养为特色的唯一一所软件学院,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合作示范学院、广东省和广州市两级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州市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广州市“众创空间”、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信息技术专业协作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广东省民政厅首批5A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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