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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更新:2023-08-18 05:32:17 高考升学网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费收费标准

1、学费:
设计与艺术学院各专业学费:26000元/学年;
会计与金融学院各专业(除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学费:26000元/学年;
中外联合培养专业(3+2本硕连读项目、2+2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学费:30000元/学年;
中美国际学院和布莱恩特学院各专业学费:80000元/学年,教材费2500元(多退少补);
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费:22000元/学年。
2、住宿费:中美国际学院和布莱恩特学院各专业住宿费:四人间4000元/学年,套房5500元-7500元/学年,依房型而定;
其它各专业住宿费:1800元-2250元/每学年。

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675

第五条学校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邮政编码:519088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部分专业在四川为本科第一批,具体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各省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已投档至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二十一条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总分、专业志愿相同,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低录取。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美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术科成绩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对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投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如按综合分投档,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否则按如下计算公式计算综合进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进档总分=文化分40%+美术分60%。

若总分、专业志愿相同,按先术科后文化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若文化课、专业课、专业志愿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我校美术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项目及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项目在广东省招生使用单独院校代码(73675)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项目及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在其他招生省份的招生院校代码详见生源省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四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六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七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选测一选测二BB+AA+
C-123
B1234
B+2345
A3456
A+4567

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符合专业选测和必测要求的进档考生将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专业安排。当选测科目等级超过C达到B、B+、A、A+时,分别加分1、2、3、4分,另一科目超过B达到B+、A、A+时,分别加分1、2、3分(具体加分详见下表)。按照投档成绩与加分之和排序。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文件规定,我校具体各类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设计与艺术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除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民商法律学院各专业学费:26000元/学年;

国际商务及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学费:30000元/学年;

中美国际学院和布莱恩特学院各专业学费:80000元/学年;

其他各普通本科专业学费:22000元/学年。

2、住宿费

中美国际学院和布莱恩特学院住宿费:4000元-7500元/学年;

其它各专业住宿费:1800元-2250元/学年。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我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政策,具体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室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0756-3622718

传真:0756-3622718

电子邮箱:jianchashi@zhbit.com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6-3622966

传真:0756-3622558

电子邮箱:zhaosheng@zhbit.com

学校网址:http://www.bitzh.edu.cn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bitzh.edu.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于2018年1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授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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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学院设置: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信息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计算机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机械与车辆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航空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商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文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数理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外国语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思政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体育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生院(校本部研究生院直属机构)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特色专业

根据2017年1月学校信息显示,学院有1个广东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8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1个省级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广东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项,广东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广东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3个,广东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项,广东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广东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

广东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化工与材料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广东省级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信息工程

广东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机械工程

广东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机电工程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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