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毕业生就业补贴可以网上。申请流程如下:
1、手机打开微信,搜索进入广西所属省市大学高考网;
2、发送毕业生补贴;
3、点击进入毕业生补贴申请指南;
4、显示毕业生补贴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5、显示毕业生补贴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如下:
1、《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补贴申报类型,向所在高校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1)属于身患残疾类高校毕业生还需递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属于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类高校毕业生还需递交: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经办的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属于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类高校毕业生还需递交: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户口簿》。
(4)属于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类高校毕业生还需递交:有效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5)属于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类高校毕业生还需递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6)属于特困人员(孤儿)类高校毕业生还需递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或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等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交学校查验。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发证机关或县级以上业务部门开具的相应证明。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人社大厦7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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