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玉林师范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钦州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等8所本科院校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试点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度本科对口中职试点招生总计划为2580人(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各本科招生院校招收本科专业及对应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详见本科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除满足我院《关于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5〕161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但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下同);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报考玉林师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专业的考生不限排名;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须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2〕330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要求。
四、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制定本科对口中职试点招生简章,包括考生报名办法、报考条件、选拔办法、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原则和程序、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等内容。招生简章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简章进行。招生简章须于2016年3月1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看。
五、招生流程
(一)高考报名。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3月15日前参加高考报名,各报名站负责考生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核。
(二)考生申报。考生于2016年3月16日前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每名考生限申报2所本科院校的各1个专业。
(三)推荐名单公示。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拟推荐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2016年3月17日至30日)后方可向本科院校推荐,公示内容保留至2016年8月底。
广西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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