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2. 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初中、高中学校提供)。
3. 申请报考的外来人员的广西初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广西高中阶段学生学籍登记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 居住证》(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区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 )等任何一项。
6. 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 具有三年以上(含) 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一)外来人员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 从考生初中毕业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 (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不受户籍限制,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二) 外来人员具有我区 高中阶段完整 的学籍( 从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 月 30 日往前推算满三年) ,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应届高中毕业,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三)外来人员属于历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历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历届生须提供本人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我区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其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满三年(即自迁入之日起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 9 月 30 日止,满三年),并能提供户籍迁入我区以来在我区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 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三年以上(含),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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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2 10:0:11广西医科大学转专业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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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2 09:0:34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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