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起,贵州省高考将取消现行的“3+文理综合”模式,实行“3+3”自选模式。除了语文、数学、英语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外,高考考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中自选3个参加等级性考试,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2021年贵州高考政策如下:
4月8日,贵州省政府召开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厅长王凤友向媒体通报了贵州省政府于4月6日出台的《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除了高考及高校录取将进行调整,本次改革还涉及中职教育、教育公平、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教育监管等内容。
高考:不分文理科自主6选3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人们最为关注的就是新高考制度。《实施方案》提出,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150分,外语科目实行一年两次考试,取考生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按等级赋分,每科满分为100分,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
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杨勇对此进行了解读:“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改革后不再分文理科。二是改革后的高考成绩由‘3+3’构成。第一个‘3’为实行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第二个‘3’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3个科目成绩,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进行等级性考试。三是录取机制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即依据前面所讲的‘3+3’成绩;‘一参考’,即参考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教育部的批复,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即从2021年开始高考实行“3+3”新模式。2020年前(含2020年),我省继续实行现行高考方式。
高校录取:今年将三本院校并入二本
高考“3+3”将于五年后推出,但高校招生录取的改革措施即将于今年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院长周宝英介绍了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将实施的改革措施。“我省高考招生将实行三项改革。一是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二本、三本录取批次合并;二是实施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三是调整专项计划招生区域。”
据周宝英介绍,贵州省今年将合并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二、三本录取批次,将原来在三本批次招生的院校并入二本批次招生。
另外,今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试行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录取方式,文化素质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由高职(专科)院校组织,两项成绩之和作为录取依据。
同时,贵州省今年将继续实施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的专项计划。今年专项计划分为三类,一是国家专项计划,二是地方专项计划,三是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区域为贵州省6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区域为我省民族、贫困、边远地区相关县的农村区域。农村区域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确定。
《实施方案》还提出,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仅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针对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可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从起自主招生时间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申请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高校相应要求后,再接受报考高校的自主测试。
高中教学不在以分数论成败
高考体系的变更,学校不在机械地以“文”、“理”来划分学生类别,学生也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这就对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本次改革中,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高高中生综合素质教育成为重点。
据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史开来介绍,改革后,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个学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学科由省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合格标准。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学科由省统一要求,各市(州)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合格比例。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设等级性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分等级。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从以上6个学科中自主选择3个学科参加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使用。等级性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的两个依据之一。
促进入学和升学机会公平
促进入学和升学机会公平,是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厅长王凤友表示,贵州省《实施方案》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贫困、农村和民族地区考生上大学的机会。从起,在省直高校招生计划中划定不低于3%的比例专项面向贫困、农村和民族地区招生。
另外,《实施方案》还对义务教育和农民工子女就读做出规定:县级以上城区小学100%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初中90%以上实现划片入学。继续试行学区制和小学入学、小学升入初中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招生,加快实现户籍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和考试公平。完善和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措施,保障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升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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