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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考加分政策,2019年河北高考加分项目新规定

更新:2023-09-16 22:07:04 高考升学网

高考加分政策是指在高考录取过程中享有加分投档或优先录取等,各省市在高考加分项目、高考加分条件等要求上也有区别,下面是高考升学网整理出最新的关于2018年河北高考加分政策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河北高考加分政策请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目前,河北省高考集中填报志愿时间、各科目的考试时间都已陆续确定。另外,高考加分政策公布!河北高考六类考生可加分!最高20分!

高考期间,还有什么事情需要家长和考生注意?本文搜集和整理了一部分相关信息,希望能对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

河北今年6类高考考生可享加分照顾,最高为20分。

国家确定的高考优惠加分项目:

1、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

3、烈士子女增加20分;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河北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享受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成绩达到相关院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由院校审查决定。

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报考河北省外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报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最高一项。

需要注意的是,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河北省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按院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院校退档。

河北今年48.6万名学子参加高考

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全省高考报名人数达48.6万人,比去年增加5万人,考生规模连续第三年增长。河北省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将形成合力,确保高考安全。

志愿填报时间

根据安排,本科提前批A、B(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志愿)一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6日10时至6月17日10时;

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B、本一特殊类型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对口本科批的一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4日18时至6月27日18时;

本一少数民族预科班、本二特殊类型批、本科二批、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一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0日17时至7月22日16时;

本二少数民族预科班、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对口专科批一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日12时至8月3日10时。

志愿征集时间

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二志愿征集时间为7月11日11时至7月11日17时;

本科提前批B、对口本科批二志愿征集时间为7月15日11时至7月15日17时;

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征集时间为7月20日17时至7月22日16时;

本科二批二志愿征集时间为7月28日20时至7月29日17时;

本科二批三志愿征集时间为8月1日12时至8月3日10时;

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二志愿征集时间为8月6日18时至8月7日16时;

专科批二志愿征集时间为8月12日18时至8月13日10时;

专科批三志愿征集时间为8月14日18时至8月15日10时。

高考考生谨防无意识违规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维护考场秩序,河北省每个考场内都装有信号屏蔽器,考场周边有无线电管理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对高考有害信号进行跟踪和干扰。考试期间河北省对所有考点、考场进行全时段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考场录像回放审查。无论是考场发现的违规,还是通过录像回放发现的违规,都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往年一些考生自己不自觉地违反了考场规则,或者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不经意间犯了错误,属于无意识违规。”这位工作人员举例,有的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有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等。尽管有些确是“无心之失”,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然会受到相应处理。

对此,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建议考生除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外,在进入考场前,还应再次检查是否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不将书报、自备纸张、计算尺、计算器、文具盒、眼镜盒、手机等通信工具、计时设备等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上,注意收听考场广播和监考人员的指导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都不允许答题,考试过程中考生不要私自传接文具等物品,否则均按违规处理。

此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北省今年继续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建议高考当天尽量不要穿戴有金属的饰品和衣物,入场时要主动将违禁物品放到考场物品放置处,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应说明情况,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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