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因材施教,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转专业
第一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二)经认定,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二)跨学科类别(文理学科、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体育与非体育类专业等)的;
(三)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毕业年级的;
(四)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五)预科生已选择过专业的;
(六)由外校转入我校学习的;
(七)在校期间因违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八)以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被录取的;
(九)由低批次录取向高批次录取转入的;
(十)无正当转专业理由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第三条 转专业的办理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学校每学年统一办理一次。在规定的办理时间以外,不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四条 转专业学生的人数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师资条件、实验室条件和教学组织运行效率等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原则,确定合理的转入、转出专业学生人数比例,并将转专业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不得无故不准许学生转专业。
第五条 转专业受理程序: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中原工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交学生所在学院。
(二)转出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转出学院主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连同学生原始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由申请转专业学生交到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三)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成绩进行审核。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者,申请转入新专业时可以免于考试;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3.5者,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拟转入学院主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表》和学院考核报告(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笔试成绩等)一并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四)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转专业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五天,最终确定转专业名单。
(五)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学籍转入、注册、重新选课、课程补修等相关手续,相关学院须做好学生的转出或接收工作。
第二章 转 学
第六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出具证明,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八条 学生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符合转学条件,理由正当,经所在学院、教务处审核、学校领导批准,可以转出;申请转入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拟转入学院、教务处审核,认为符合转学条件和本校培养要求,且本校有能力培养,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校长签署接收函。学校将对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通过学校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转入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由学校留存,并于转学完成后三个月内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申请转入学生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盖有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2.转出学校同意学生转出的公函;
3.申请转学者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并加盖转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
4.转学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书,并加盖转出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印章;
5.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患病转学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证明等)。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按本办法执行。
二级学院 | 专业名称 |
---|---|
中原工学院纺织学院 | 纺织工程、轻化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中原工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
中原工学院机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工业工程、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中原工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 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
中原工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中原工学院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
中原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 |
中原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动画 |
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造价(2013年新增专业)、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2013年新增专业)、空中乘务与空港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公共事业管理 |
中原工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2013年新增专业) |
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法学、社会工作、知识产权 |
中原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日语 |
中原工学院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 |
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本科:纺织工程、市场营销、会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专科:建筑工程管理、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摄影摄像技术 |
中原工学院亚太国际学院 | 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品设计) |
中原工学院软件学院 | 本科:软件工程(网络软件开发、移动互联网、金融信息化、互联网营销与管理方向) | 专科:软件技术(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服务外包、移动应用开发方向)、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应用(软件测试与维护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互联网营销方向、网络与新媒体(2013年新增专业) |
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专业(合作办学,4年制本科) |
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国家级+省级)
1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纺织工程
6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知识产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服装设计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纺织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自动化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自动化、纺织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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