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大学高考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教学[2015]105号)精神,我办制定了《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大学高考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大学高考实施办法
一、报名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大学高考(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工作,由省招办统一安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按照省招办的统一要求具体组织本地的报名工作,考生资格审查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省辖市或县(市、区)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采集基本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0日9:00—3月25日17:00。考生照相和信息确认时间由各地自行安排。
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4]17号)有关要求执行。考生须认真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校所在地”一栏统一填写为考生所在学校地址(含户籍在外省的考生),考生报名序号中第5、6位为专业类别代码,第7位为考试类型代码规定为“9”,第8位为科类代码规定为“0”。
专业类别代码规定为:01种植类,02养殖类,03计算机类,04财经类,05烹饪类,06服装类,07机电与机制类,08电子类,09文秘类,10旅游类,11化工类,12建筑类,13美术类,14市场营销类,16音乐类,17汽车类,18政法类,19国际商务类,20幼师普通类,21幼师美术类,22幼师音乐类,23煤企青年类,24体育类。
其余项目按普通高考统一信息标准和要求填写。
医科类(专业类别代码为“15”)分为中医和西医,考试内容不同,考生报名时报名序号第5-6位进行区分,规定中医代码为31,西医代码为32,考场按中医、西医分别编排,在编排考生号时统一使用“15”代码,在划分数线和录取时仍按“15”医科类合并进行。各地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选报,防止误报。
二、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参照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辖市集中报名的,考点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分县(市、区)报名的,考点设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考场按专业类别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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