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统招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81年,地处有“华夏先驱、九州圣迹”美誉之称的河南省周口市。这里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传承着人类6000多年的文明。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淮河最大支流周口沙颍河畔,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齐全,是理想的修身治学之地。学校占地1200多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常年在校生10000多人,有教职工668人。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确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信息公开、自愿报名、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69,河南省招生代码:6304
第五条学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简介
我院是一所集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短期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占地面积970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现开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物流管理等30个社会急需专业,全日制大中专学历在校生12000多人,年短期培训10000多人。有教职工511人,其中专任教师452人,教学实训设备总值46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60多万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九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心脏疾病等。
第五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2808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26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 | 护理 | 3 | 1008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3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3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6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5 | 学前教育 | 3 | 13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15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8 | 物流管理 | 3 | 3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9 | 会计 | 3 | 3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0 | 工程造价 | 3 | 4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1 | 英语教育 | 3 | 2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2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 | 3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 | 6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4 | 美术教育 | 3 | 4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5 | 财务管理 | 3 | 6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6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5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7 | 市场营销 | 3 | 5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8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5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9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4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0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4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2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3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3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2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4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10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2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6 | 旅游管理 | 3 | 2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7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15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8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10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9 | 药学 | 3 | 10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30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3 | 2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第六章报名和志愿填报
第十条报名方式
从起。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2日9时至3月23日18时,考生必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填报专业志愿
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根据自己的选择可以填报5个专业。
第十二条报名信息确认
1、学院于3月25日9时后登陆“河南省普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http://hngzzx.heao.gov.cn/dz2016)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与河南省招生办结合,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3月27日在学院网站http://www.zkkjxy.net公示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2、考生或其委托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来我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日至4月6日。
4、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收取。
5、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提供《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和《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学院网站下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与高考录取加分政策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河南省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
第七章考核科目及办法
第十三条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共1份试卷);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4、考试时间:4月10日上午8:30-11:00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考核
1、考核内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2、考核方式:高中生为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口生为专业技能测试;
3、考核分值:300分;
4、考核时间:4月10日下午14:00-16:00
第八章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与职业能力考核成绩之和)、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录取时,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核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6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加分政策执行。专业技能加分可参照我院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持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根据各专业加分规定给予一定的加分。
第十八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九章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收费和奖励政策
第二十一条执行河南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困难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毕业待遇
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由学院推荐就业。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安置工作,与沿海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毕业生供不应求。
第十一章附件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863666683851118911111
学院网址:http://www.zkkjxy.net
招生邮箱:zkkjzsb@126.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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