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具体为:
(一)本科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
(二)专科文科类:3300元/生?年理工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5600元/生?年
(三)中澳课程合作项目(本科)文科类:14000元/生?年理工类:15000元/生?年
第三十八条学校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和学校奖学金。另外,还有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第三十九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本、专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本科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
第四十一条学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实施的中澳课程合作项目招生专业有3个,分别为:教育学、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新乡医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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