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5000?5500元/年,宿费600?1000元/年。旅游管理(高铁服务与管理)专业与北京商鲲教育集团和东方领航教育集团合作办学,每年由合作企业另外收取特色课程培养费5600-5800元。航空服务专业与东方领航教育集团合作办学,每年由合作企业另外收取特色课程与专业设备使用费56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参与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订单培养的考生,每年由合作企业另外收取特色课程费4850元。
伊春职业学院是1999年7月经教育部直接批准,在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与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设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保留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校牌,2006年继续招收本科生。她坐落在祖国林都、中国最佳避暑胜地、国家级园林城市??伊春市。
学院固定资产2亿元,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2100万元,图书馆现有藏书25万册。学院现有教职工408人,其中专兼职教师274人,专任教师21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11人。优良的硬件条件、宽松的育人环境吸引了一大批国内知名人士和外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尤其是“黑龙江省毛泽东诗词研究会”在本院的设立及“第四届全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在本院的召开,提高了学院的知名度。
学院始终本着“以特色立校,以质量兴校”的办学理念,突出以培养实践能力为本的思路,不断优化办学模式,努力打造“办学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三特”品牌。学院管理科学、规划合理、设备先进、质量上乘,跨进了全省同类院校的先进行列,享有“生态花园式学校”的美誉,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伊春职业学院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设有8个系(部)、7个本科专业,44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和省级试点专业各一个)。
十几年来,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全省专升本考试中,连续几年名列前茅。学院始终把就业工作作为学院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彻底解决了学生的就业之忧。2006年我院18个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订单培养,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培养合同,新生入学后可与学院签订就业安置协议,保证毕业生充分就业。学院在北京、广州、大连等发达城市建立了就业基地,成立了珠三角、长三角就业办事处;学院每年举办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为毕业生提供3个以上能位相宜的就业岗位。我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保持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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