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入学环节申请转专业的;
2.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3.专升本学生、定向委培生学生;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5.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者;
6.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7.体育类转非体育类、艺术类转非艺术类、中职类转非中职类、文科类转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转普通类;
8.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十条 大学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平级转专业分两次进行,分别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学初、二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学生在读期间只允许平级转一次专业。
(一)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
(二)基本程序
1.学院(部)根据本院教学资源配置状况,确定转入学生人数,院内转专业一般不受指标限制,报教务处汇总。
2.教务处公布各专业(类)转入学生人数。
3.学生向转入学院(部)提出转专业申请。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的专业(类)志愿。
4.各学院(部)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向学生公布,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部)集体研究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院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
5.教务处审核、汇总各学院(部)上报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行文,由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
6.学生原所在学院(部)与拟转入学院(部)应做好学生管理的交接工作。
7.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信息变更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进行转专业一般转入同年级。确因学习困难需要留级的,经学生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和接收学院(部)审核同意,可留级转入相应专业。留级转专业分别在一年级、二年级学习结束后的秋季学期初办理。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留级转专业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 参军入伍的学生正常退役并复学后,可申请转专业,经所在学院(部)和接收学院(部)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可转入相应专业。原则上应与转专业时间同步进行。
第十三条 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入创业领域相关专业,经所在学院(部)同意,接收学院(部)对其创业情况、专业特长、学业能力等综合水平考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可转入相应专业。原则上应与转专业时间同步进行。
第十四条 学生因健康原因(如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部)申请并经接收学院(部)初审同意,由教务处审批后可转入相应专业。原则上应与转专业时间同步进行。
第十五条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学校可对相关专业进行专业调整,相关专业在读学生可根据情况重新选择专业。
学院 | 专业 |
长江大学文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师范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文案策划)、历史学(师范类) |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 日语(语言文学)、日语(经贸方向)、商务英语、英语(师范类)、英语(翻译) |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 |
长江大学教育学院 | 教育学(师范类)、应用心理学 |
长江大学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类) |
长江大学经济学院 | 经济与贸易类(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 |
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长江大学法学院 | 法学(含律师法务方向)、社会工作(含司法社工方向) |
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长江大学信息与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信息与计算科学 |
长江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源与照明(半导体技术及应用)、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石油炼制)、环境工程、应用化学 |
长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工程(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生物技术(含支柱产业人才计划)、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含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计划) |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 工业设计、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支柱产业人才计划) |
长江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 电气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含支柱产业人才计划)、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支柱产业人才计划) |
长江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 |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 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类(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长江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 地球化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长江大学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 | 地球物理学、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测井,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物探,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 |
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 地理信息科学(含支柱产业人才计划)、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录井) |
长江大学石油工程学院 | 海洋油气工程、石油工程(含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油气储运工程 |
长江大学农学院 | 农业资源与环境(含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植物生产类(含农学、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含教育部越农林人才计划、支柱产业人才计划)、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植物保护 |
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 | 园林(含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园艺(含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计划)、风景园林、园林、茶学、园艺 |
长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含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计划)、水产养殖学(含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计划)、动物药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 |
长江大学医学院 | 护理学、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含教育部卓越医师计划)、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 |
长江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校企合作,武汉校区) |
1、国家特色专业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批次 |
1 | 长江大学 | 资源勘查工程 | 第二批 |
2 | 长江大学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第三批 |
3 | 长江大学 | 农学 | 第三批 |
4 | 长江大学 | 石油工程 | 第四批 |
5 | 长江大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第六批 |
6 | 长江大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第六批 |
2、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序号 | 学校 | 专业名称 |
1 | 长江大学 | 石油工程 |
2 | 长江大学 | 资源勘查工程 |
3 | 长江大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长江大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5 | 长江大学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6 | 长江大学 | 生物工程 |
3、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25个(国家级+省级)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1 | 地科学院 | 资源勘查工程 |
2 | 机械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 | 电信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农学院 | 农学 |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1 | 经管学院 | 金融学 |
2 | 会计学 | |
3 | 教体学院 | 教育学 |
4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5 | 外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6 | 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7 | 物电学院 | 物理学 |
8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9 | 应用化学 | |
10 | 生科学院 | 生物技术 |
11 | 油工学院 | 石油工程 |
12 | 地物学院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13 | 地科学院 | 地质学 |
14 | 计科学院 | 网络工程 |
15 | 城建学院 | 土木工程 |
16 | 农学院 | 植物保护 |
17 | 园艺学院 | 园艺 |
18 | 园林 | |
19 | 动科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20 | 医学部 | 临床医学 |
21 | 护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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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江汉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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