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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更新:2024-07-16 10:24:22 高考升学网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及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技术专长,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资格和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集团和各学院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学工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等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转专业学生的考试等工作;财务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收取等工作;后勤集团负责转专业学生的宿舍调整等工作;各学院负责转专业学生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要求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通过后方可转专业。

第四条 学校根据专业发展实际,对允许转出转入专业及转专业人数进行宏观调控。

第五条 不能转入比录取时批次高的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的专业不能互转;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按规定执行;专升本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专科学生不能转入本科;文科和理科专业(文理兼收专业除外)不能互转。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转专业中优先录取:

1、学生确有专长(获得省级以上与特长相关的奖励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著作或作品),转专业有利其特长发展或个人发展。

2、学生入校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校者),经校卫生科或者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本科二年级以上(包含二年级学生);

2、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3、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4、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5、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纪律处分;

6、从外校转入者。

第八条 办理程序

1、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领导以及专业教师代表和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转出和转入的组织工作。对学生转出申请的,要以人为本、兼顾公平;对学生转入申请的,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各学院应在办理转专业前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拟接收的专业、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并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同时将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

3、学生在大一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由学生向转出学院提交《湖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初审和公示,并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批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根据《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符合申请条件者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在第一学期末考试结束后一周进行。

5、教务处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和转出与转入学院意见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第二学期第一周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7、教务处在第二学期第二周将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学校组织复查。

8、公示结束后,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在一周内集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第九条 学籍管理

1、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2、转专业学生应转入同年级学习。

3、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

4、学生转专业后,已修课程成绩合格并与转入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内容相似的在60%以上)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学院审批后,方可办理免修手续。

5、学生转专业后,没有修读的课程,应进行补修;补修原则上跟下一年级同专业学生跟班上课并参加考试,如果跟班上课时间与转入专业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可通过自学方式修读,必须参加下一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期末考试。

6、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7、学生转专业后,必须获得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才能毕业。

第十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一条有关精神,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解释权在教务处。

二、湖北师范大学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湖北省文明校园”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现设有17个教学科研单位,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9个本科专业。建有1个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品牌专业、11个专业接受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2个省级教学团队、20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2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3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个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项目、6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实习实训基地、6个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8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工作站)。

三、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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