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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更新:2024-07-24 11:34:57 高考升学网

转专业简单来说就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很多高校在大一或者大二结束的时候,会给一部分学生转专业的机会。然而,各大高校都或多或少会对学生设置一些门槛,这些门槛或高或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规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你想大学转专业,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提前看一下你报考学校转专业的门槛!以下是湖北理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供考生参考。

湖北理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一、湖北理工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及条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北理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本项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

(二)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

(三)一般在新生进校后第一学期办理,集中申请时间为 12 月上旬,集中考核时间为 12 月下旬。

第二条 办理条件

(一) 下列情形可以办理转专业:

1.通过学校举行的转专业考核;2.确有特长且有可信材料证明 (经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认可确定的 A 类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发明专利、在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等),且转专业有利其特长发展的;

3.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一本控制线的,或高考文化成绩在学校录取的新生中分类排名前 30 位的;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5.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下列情形不得办理转专业:

1.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2.以专升本、技能高考方式录取的;

3.以专项计划定向招生方式录取的;

4.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录取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5.通过面向黄石计划录取的;

6.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7.高考科目不同的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8.给予学业警告、留级或退学的;

9.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10.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11.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其他的不得转专业的情形。

第三条 办理流程

(一)转专业考核流程

1.教务处公布接受转入的专业及其允许转入人数、考核科目及参考书。接受转入的专业及其允许转入人数依据专业 教学资源、专业发展实际等确定。考核科目 1-2 门,为学科 或专业基础科目;

2.学生向所在教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有必要的同 时提交有关附件;

3.教务处会同相关教学院组织各专业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总分排名确定拟转入名单;

4.拟转名单经学校审核研究后公示;

5.公示无异议的,转入新专业学习。

(二)其它原因转专业流程

符合第二条第一项第 2-6 目规定之一者,经原教学院院长和转入教学院院长同意,公示无异议,可直接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相关程序

1.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将确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通知 相关教学院教学办公室。相关教学院教学办公室通知学生本 人。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做好学籍信息变更工作,相关部门 做好相应的信息变更工作;

2.转入教学院教学办公室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各项安 排;

3.转专业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

第四条 学籍与成绩管理

(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进入新专业后一周内要对照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动办理课程补修手续。一年内未申办补修的,未修学分计入留级学分统计范围;

(二)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修且取得学分的课程,如和转入后应修课程相同或相近,可向转入教学院教学办公室申请课程认定、置换和承认学分。转入教学院教学办公室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等,对学生的申请进行研究与学分认定后,将认定和置换情况分专业汇总,报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备案;

(三)已修读的原专业有要求而转入专业不作要求的课程,学生可自行申请作为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单,转入教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认定,分专业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备案。

第五条 其他

(一) 本办法未能提及的转专业的其他特殊情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可通过集体研究、审批公示等方式处理;

(二)转专业申请获批后,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违背相关承诺的,其不诚信信息将被记录并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湖北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湖理工发〔2013〕81号)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湖北理工学院简介

湖北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地处近代中国民族工业摇篮的湖北省黄石市。学校占地14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3.8万平方米,背靠青龙山,环绕磁湖水,环境优美,景色如画,被誉为最美的校园。

学校于1975年建校,1977年开办本科专业,经历了湖北省高等学校黄石高工班、武汉工学院(黄石分院)、黄石高等专科学校等办学阶段,2004年升本成立黄石理工学院,2010年全国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更名为湖北理工学院,2016年当选为湖北省高校应用型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在湖北省属高校中率先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1年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2022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部,有工、理、经、管、医、文、教、艺8个学科门类和58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始终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已有“生态环境修复与健康”、“智能制造”2个省级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环境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和“药学”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临床医学”学科在2021年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是学校国际学术水平和学科影响力提升的重要标志。

学校以一流专业建设为牵引,强化人才培养地位,已有临床医学、环境工程、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等专业通过了专业认证,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4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30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4门;有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71个。

学校各类科技创新和教学实践平台为高质量人才培养和高水平成果产出,提供有力支撑。拥有国家级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1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13个、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湖北省高校院所专利转化基地1个、湖北省中试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个、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省级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推广中心1个,与区域企业共建各类工程技术(研发)中心46个。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6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2个、省级环境监测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省级高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被评为“湖北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

三、湖北理工学院转专业的注意事项

1、了解转专业的限制与信息

各高校转专业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一般而言,转入冷门专业相对容易,转入一些比较热门的院系对学生的成绩要求很高,而且转专业的名额也少。

同时,各高校对转专业的名额都有规定。所以在转专业之前一定要提前找专业老师进行询问允许转专业所具备的条件。因为不同的学校,它的限制也不一样。了解信息之后,提前做好准备。

2、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成绩在转专业的条件当中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有些热门专业对名额限制较高,每个专业的限制名额只有几名。

在实际操作中,都是以成绩的排列来决定谁能成功转专业,所以在大学期间一定不能挂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

3、办好申请程序

教务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在这之前,要根据学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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