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对专业服从调剂(专业不服从调剂有可能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在生源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要求生源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分。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均为20分(含),不进行折算。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办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上海市、浙江省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
6.江苏考生自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考生提供的证书、论文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完成,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3.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大楼407)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缴费等自主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不能取得后续环节的资格。
2.自主招生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学校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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