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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更新:2023-09-14 05:09:07 高考升学网

南华大学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南华大学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南华大学学费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学费(元)备注
信息与计算科学4500校本部
生物科学类(涵盖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二专业)4500校本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900校本部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900校本部
工业设计5900校本部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5900校本部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5900校本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5900校本部
自动化5900校本部
计算机类5900涵盖软件工程、物联网
土木类5900涵盖土木工程(含建筑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5900校本部
化学工程与工艺5900校本部
制药工程5900校本部
资源勘查工程3600校本部
矿业类(涵盖矿物资源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二专业)3600校本部
核工程与核技术5900校本部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5900校本部
环境工程5900校本部
环保设备工程5900校本部
建筑学5900校本部
城乡规划5900校本部
安全工程5900校本部
临床医学7500校本部
医学影像学7500校本部
口腔医学7500校本部
预防医学7500校本部
药学7500校本部
药物制剂7500校本部
医学检验技术7500校本部
卫生检验与检疫7500校本部
护理学7500校本部
国际经济与贸易5000校本部
汉语言文学4500校本部

二、南华大学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南华大学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学校的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英文译名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USC)。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734-8282553 ,8282711;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734-8281591;网址;http://www.usc.edu.cn,电子邮箱:zs@ usc.edu.cn。现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第五条 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和卫计委第一批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

第六条 学校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有7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中西部地方协作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招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组成。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同时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民主监督与管理、工作指导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讨论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制定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制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2018年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三个有助于”为指导思想,即“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的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的预录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测试情况提供给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行政部门,按相应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 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不满额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高考招生机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普通文理考生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专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总分(包含小数点后三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安排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安排适宜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录取时,采用投档单库中高考成绩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基准成绩相同时, 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上海市招生录取按照生源省相关招生录取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中西部地方协作计划、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等科类招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南华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美术(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合格线),文化、专业成绩按 4.5:5.5的比例计总分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录取时按美术文、美术理分别录取或按生源省市政策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第二十条 学校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贫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种专项奖助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励、资助的助学激励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南华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校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双学位。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适用于南华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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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华大学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截至2016年4月,学校有二级学院26个,4所直属型附属医院,13所协作型附属医院,20个研究生协作培养单位,设有76个本科专业。学院及专业目录如下:

编号学院科类学制专业
1南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理工四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四年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理工四年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理工四年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工四年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工四年车辆工程

理工四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工程师班)

2南华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理工四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四年自动化

理工四年电子信息类(涵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二专业)

理工四年通信工程

理工四年生物医学工程

理工四年电子信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3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理工四年核工程与核技术
理工四年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理工四年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理工四年核工程与核技术(卓越工程师班)

理工四年核物理

4核资源与核燃料工程学院理工四年矿业类(该大类涵盖矿物资源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二专业)
理工四年资源勘查工程

理工四年矿物资源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理工四年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工四年计算机类(涵盖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五专业)
文史四年数字媒体技术

理工四年软件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6南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理工四年土木类(涵盖土木工程(含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工程造价方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五专业)
7南华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美术文理四年设计学类(该大类涵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四专业)
理工四年工业设计

理工五年建筑学

理工五年城乡规划

8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理工四年环境工程
理工四年环保设备工程

理工四年安全工程

理工四年安全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理工四年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核安全工程方向)

9南华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理工四年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四年制药工程

理工四年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工程师班)

理工四年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理工四年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10南华大学数理学院理工四年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
核单招班

11南华大学医学院理工五年临床医学(卓越计划、免费全科医生)
理工五年临床医学(卓越医生班)

理工五年临床医学

理工五年麻醉学

理工四年医学检验技术

理工五年医学影像学

理工五年口腔医学

12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理工四年药学
理工四年药物制剂

理工四年生物科学类(该大类涵盖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二专业)

13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理工五年预防医学(含妇幼卫生)
理工四年卫生检验与检疫

14南华大学护理学院文理四年护理学
15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文理四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含金融方向)
文理四年工商管理(含人力资源方向)

文理四年市场营销

文理四年会计学

文理四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工四年物流工程

文理四年电子商务

文理四年经济学(含能源经济方向)

16南华大学外国语学院文理四年英语
文理四年翻译

17南华大学文法学院文史四年法学
文史四年汉语言文学(含文秘、文化创意方向)


  

其他学院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南华大学体育教学研究部、南华大学马列教学研究部、南华大学儿科学院、南华大学研究生处、南华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学院、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华大学国际学院







特色专业

  • 给水排水工程

  • 工商管理

  • 核安全工程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护理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会计学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矿物资源工程

  • 临床医学

  • 生物技术

  • 生物医学工程

  • 卫生检验

  • 药学

  • 医学检验

  • 预防医学

  • 制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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