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可根据本人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从以下八个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录入我校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专业体检受限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报考科类 |
数学类 | 40 | 理工 |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 30 | 理工 |
化学 | 30 | 理工 |
生物技术 | 30 | 理工 |
机械类(工程力学) | 30 | 理工 |
英语 | 40 | 文史或理工 |
汉语言文学 | 30 | 文史 |
历史学 | 20 | 文史 |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
3.在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者或者其他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者。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3月11日至31日前登陆试点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上传材料包括:
(1)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名表(须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和高中三年成绩册及排名(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4)综合素质评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5)能证明本人所报考专业特长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等材料(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6)如有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的过程,并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签字后扫描上传至系统(无需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办法
1.工作机制
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录取工作事宜。
2.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3.网上缴费
考试费:200元/人。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在网上缴费(http://xysf.hnu.edu.cn/)。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现场报到
时间:6月10日(8:00-17:30),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考生持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湖南大学现场确认、采集信息,办理考试手续。现场不接受代办。
5.考核
(1)初试
时间:6月11日上午
初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知识。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化学 | 化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 物理 |
数学类 | 数学 |
生物技术 | 生物 |
机械类(工程力学) | 数学、物理(力学部分) |
英语 | 英语 |
汉语言文学 | 语文 |
历史学 | 历史 |
(2)复试
时间:6月13日
复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学习潜力。
复试成绩=考生面试分数/所在组面试最高分数100
(3)抽签随机确定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
6.划线原则
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倍以内择优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复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综合分=初试成绩X+复试成绩Y)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候选考生名单。
专业名称 | 综合分中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 |
初试(X) | 复试(Y) | |
化学 | 50% | 50% |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 50% | 50% |
数学类 | 50% | 50% |
生物技术 | 60% | 40% |
机械类(工程力学) | 60% | 40% |
英语 | 50% | 50% |
汉语言文学 | 50% | 50% |
历史学 | 50% | 50% |
7.公示
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方可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候选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江苏省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均为B等级。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函告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其他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自主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自主招生大专院校名单2
时间:2023-09-15 18:0:46湖南自主招生学校名
时间:2023-09-17 01:0:052019湖南3所高校计划自主招
时间:2023-09-14 04:0:572019湖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
时间:2023-09-16 07:0:44CopyRight 1996-2024 Www.creditsailing.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柛娑橈攻閸欏繘鏌熺紒銏犳灍闁稿骸顦…鍧楁嚋闂堟稑顫岀紓浣哄珡閸パ咁啇闁诲孩绋掕摫閻忓浚鍘奸湁婵犲﹤鐗忛悾娲煛瀹€瀣瘈鐎规洖鐖兼俊鐑藉Ψ瑜岄幃锝囩磽娴e搫浜鹃柛搴$-缁辩偞绻濋崶褏鐣洪悗鐟板婢瑰寮告惔銊у彄闁搞儯鍔嶉幆鍕圭亸鏍т壕濠电姷鏁搁崑娑㈩敋椤撶喐鍙忛梻鍫熺〒閺嗗棛绱掔€n偒鍎ユ繛鍏肩墱缁辨挻鎷呯拹顖滅窗闂佽崵鍠庣紞濠囧蓟瀹ュ牜妾ㄩ梺鍛婃尵閸犳牕鐣峰ú顏勭劦妞ゆ帊闄嶆禍婊堟煙閻戞ê鐏ラ柍褜鍓欓幉锛勭矉閹烘垟鍫柛顐ゅ枔閸樻儳鈹戦悙璺鸿敿妞ゆ泦鍥ㄥ€堕柨鐔哄У閻撴盯鏌涘☉鍗炲箻闁糕晪绲鹃妵鍕閳ュ啿鎽甸梺绯曟杹閸嬫挸顪冮妶鍡楃瑨閻庢凹鍓熼幏鎴︽偄閸濄儳顔曢梺鐟扮摠閻熴儵鎮橀鍫熺厱閻庯綆浜濋ˉ婊堟婢舵劖鐓ユ繝闈涙-濡茶绻涢崨顔剧煂缂佽鲸甯℃俊鎼佸Ψ椤旀儳鎮戞繝娈垮枛閿曪箓宕曢妶鍥e亾閻㈤潧甯堕柍璇查叄楠炲鈹戦崱娆忓笓闂傚倸鍊烽悞锕傚箖閸洖鍨傛繛宸簼閸嬪倿鏌ㄩ悢鍝勑㈢紒鐘崇墵閺岀喖顢涢崱蹇撲壕闂佽 鍋撳ù鐘差儐閸婄敻鏌ㄥ┑鍡欏嚬缂併劋绮欓弻娑㈠籍閹惧墎鏆犲銈庝簻閸熷瓨淇婇崼鏇炲耿婵°倕鍟伴幊鍡涙⒑鐠囨彃顒㈤柛鎴濈秺瀹曟粓鎮㈤悡搴g暫闂佺粯鍔曢幖顐﹀垂閸屾稏浜滈柟閭﹀枛灏忕紓浣靛妼椤嘲顫忓ú顏呭仭闁绘鐗婇崕鎾剁磽娴e壊妲搁柣鏍濡喖姊洪幐搴㈢闁稿﹤缍婇幃锟犲即閵忥紕鍘藉┑鈽嗗灡鐎笛囨偟椤忓棛纾奸柍褜鍓熼崺鈧い鎺戝閳锋垿鎮楅崷顓烆€屾繛鍏煎姍閺屾盯濡搁妷锕€浠撮悗瑙勬礉椤濡堕敐澶婄闁冲搫鍊搁崝鎺撲繆閻愵亜鈧牠宕濋幋锕€鍨傚┑鐘崇閸嬫﹢鏌嶉崫鍕殶缁惧彞绮欓弻娑氫沪閸撗勫櫗缂備椒鐒﹀姗€婀佸┑鐘诧工妤犲憡鏅剁€电硶鍋撶憴鍕闁搞劍瀵ф穱濠囨嚋闂堟稓绐炴繝鐢靛Т閸熶即鍩€椤掑澧存慨濠冩そ閹兘寮舵惔鎾村瘱缂傚倷绶¢崳顕€宕圭捄渚殨闁哄被鍎辩粻鐟懊归敐鍛础闁告瑥妫濆铏圭磼濡崵顦ラ梺绋匡工濠€閬嶅焵椤掍胶鍟查柟鍑ゆ嫹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炬儳缍婇弻锝夊箣閿濆憛鎾绘煕閵堝懎顏柡灞剧洴楠炴﹢鎳犻澶嬓滈梻浣规偠閸斿秶鎹㈤崘顔嘉﹂柛鏇ㄥ灠閸愨偓濡炪倖鍔﹀鈧柡澶樺弮濮婃椽鏌呴悙鑼跺濠⒀屽櫍閺屾盯鎮㈤崨濠勭▏闂佷紮绲块崗妯讳繆濮濆矈妲烽梺绋款儐閹告悂鍩ユ径濞炬瀺妞ゆ挆鍌滃嚬缂備礁鍊哥粔闈涐缚韫囨稑惟鐟滃繘鎯侀崼銉︹拺婵懓娲ら悘鍙夌箾娴e啿鍟伴幗銉╂⒒閸屾瑨鍏岄弸顏堟煥閺囨ê鈧繈銆佸棰濇晣闁绘ɑ鍓氬ḿ鐔兼⒑閸︻厼浜鹃柛鎾磋壘宀e潡鍩¢崨顔惧幘闂佸憡绺块崕鏌ュ汲閳哄懏鐓曟俊顖氭惈閼歌銇勯鍕殻濠碘€崇埣瀹曞崬螖閳ь剟锝炴惔銏㈢瘈婵炲牆鐏濋弸鐔兼煙缁嬪灝鏆遍柣锝呭槻閳规垿宕遍埡鍌氬厞闂佸搫顦悧鍐疾濠靛鏅繝濠傜墛閳锋垹绱撴担鐧稿叕濞撴碍鐩弻娑㈡偐瀹曞洤鈷岄悗瑙勬礃缁诲牓寮崘顔肩<婵炴垶鑹鹃獮鎰版⒑鐠囪尙绠抽柛瀣枛瀵煡顢曢姀鈩冪槑婵犵绱曢崑鎴炲閸ヮ剙纾兼繝濠傛噽瀹曟煡姊绘担鍛婃儓闁哄牜鍓熼幆鍕敍閻愰潧绁﹀┑鈽嗗灠閸氬鐣锋径鎰厽闁瑰鍋嶇紓姘舵煃瑜滈崜婵嬵敋瑜旈垾鏃堝礃椤斿槈褔鏌涢埄鍐$細闁宠绋撶槐鎾诲磼濮樻瘷锛勭磼閼搁潧鍝洪柣娑卞櫍瀹曟﹢鍩¢崘鐐カ闂佽鍑界紞鍡樼濠婂懐鐜绘繛鎴炵懅缁♀偓闂佹眹鍨藉ḿ褍鐡梻浣告憸閸c儵宕归崼鏇樷偓渚€寮崼鐔蜂簻闂佺ǹ绻愰惃鐑藉箯缂佹ḿ绠鹃弶鍫濆⒔缁夘剙鈹戦鍝勨偓妤€鈽夐悽绋块唶闁哄洨鍠撻崢閬嶆⒑閹稿海绠撶紒缁樺浮閹箖宕归顐n啍闂佺粯鍔樼亸娆戠不婵犳碍鐓涘ù锝堫潐瀹曞矂鏌℃担瑙勫磳闁轰焦鎹囬弫鎾绘晸閿燂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