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各有关中学:
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考点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按考试需要安排各类工作人员(考点主任、监考教师、评分教师、实验室管理教师和保卫人员),确保考试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各考点要制定考试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招生办。
二、考试对象、科目与时间安排
凡参加初中毕业升学的应、历届毕业生均要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今年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各考点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同时进行。
三、命题与成绩呈现
理科实验操作试题的内容严格限制在课程标准及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范围之内,主要考查学生基本的规范化操作和实验技能。具体以《安徽省初中理科实验教学目录(试行)》为准。理科实验操作分值为15分,考生在应考时随机抽取一题,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考试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运用。
四、报名与收费
各报名点组织考生统一报名,填写《淮南市2015中考理科实验考试报名登记表》,于4月10日前上报加试点(上报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每生需交实验操作费、药品消耗费用8元,直接交报名点。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采用同一准考证,考生的准考证号码必须与文化课准考证号码相一致,准考证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
五、考点与考场设置
考点按区域设置,原则上本校考生不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考点设置由市招办另行安排。各县(区)社会报名考生到指定考点考试(地点由市招办确定)。各考点应按要求设置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场,配足所需的药品仪器,市教育局将对各考点进行检查验收。
理科实验加试前,市教育局将提前两天组织各考点理科实验加试负责人进行评分培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工作要求
1、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考点学校具体实施。各考点要精心挑选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考前要进行培训,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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