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内容、分布知识点,兼顾毕业与升学功能,合理设置难易度,不出偏题怪题,突出基础性,加强初高中知识衔接,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中考试题审题责任制,完善中考试题评价制度。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核要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验教学相关要求,科学设计测试考核项目。
二、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评价的内容与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评价的方式与程序严格按《黄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
(二)评价结果与运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评价。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等级评价分为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每个维度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四个等级。评价过程中,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等级不能整合为一个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一)完善招生机制,明确录取原则
1.完善招生录取机制:依据中考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等,建立综合考评体系,构建统一划线招生、计划分配招生、自主推荐招生、特长招生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2.明确招生录取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依志愿、依计划、依分数、分批次”的原则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合理分流生源,推进普职协调发展。
3.明确招生录取程序:
⑴确定分数线:中考分数公布后,依据招生计划数、中考成绩、优录加分、实验操作考核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因素(其中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及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A”等级,市级示范高中统招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价分别为“B”等级及以上),确定普通高中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