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指示精神,以第十个文化遗产日为契机,广泛举办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加深全社会对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让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当代社会生活。
二、活动主题
保护成果全民共享
三、活动时间
6月11日(每年六月第二个星期六)
四、活动地点
泸溪县白沙镇盘弧广场
五、组织机构
泸溪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泸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六、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横幅宣传
文化活动日活动当天,在县委县政府大楼、活动现场及街道醒目处悬挂宣传横幅。县文广新局、县文化馆、县文物管理局、县踏虎凿花传习所、县辰河高腔传习所等单位,提前一周在本单位悬挂文化遗产日横幅进行宣传造势。
(二)文化遗产摄影展
6月上旬,启动“泸溪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摄影展”,征集和挑选优秀摄影图片,于文化遗产日在活动现场进行展出,宣传我县特色文化遗产,展示我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三)电视专题
在泸溪电视台开启《文化泸溪??非遗保护十周年》系列报道,对我县的优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的专题采访,并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上播出。
(四)微信公众平台
开设泸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在该平台上推广我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播报近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动态,让非遗活起来,让百姓看得到。
(五)文化遗产日活动
1.展览展板宣传。在活动现场摆放展板,展示我县优秀的文化遗产。
2.文化遗产咨询台。设立咨询台发放文化遗产宣传册,推广微信公众平台。
3.文化遗产日文艺演出。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文艺演出,表演我县优秀的文艺节目。
4.非遗项目展示展演。在现场设立非遗项目展示区,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现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
5.有奖问答:文艺演出中设置有奖问答环节,由主持人围绕我县文化遗产相关问题进行提问,答对者颁发奖品。
七、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加强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宣传报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营造文化遗产日活动氛围,邀请县电视台、网络信息中心对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
3.加强部门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文化遗产日”宣传口号
1.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
2.为文化遗产点赞,为美丽中国添彩
3.文化遗产千秋传承,保护弘扬万代受益
4.珍惜定格的历史,爱护不朽的文明
5.心与梦的石刻,你和我的大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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