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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口日活动方案三篇

更新:2023-08-18 03:25:42 高考升学网

 “世界人口日”活动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世界人口宣传主题为重点,在全区开展社会性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宣传内容

  1、宣传我国贯彻落实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和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

  2、宣传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上取得的成就;

  3、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4、宣传以人为本,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工作方针;

  5、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孩也是传后人等新型婚育观念;

  6、宣传预防艾滋病等生殖保健科学知识。

  三、活动安排

  (一)在城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7月11日

  2、宣传地点:北新街中段。届时将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

  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义诊台,设立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政策法律、艾滋病防治等咨询台,发放计生宣传品、宣传材料,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等。

  3、参加单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城关、陈塬、刘湾、大赵峪办事处计生办、服务站。

  4、活动内容:

  ①出动宣传服务车,播放宣传音像资料。

  ②摆放宣传展板、制作大型宣传横幅。

  ③设立义诊台、咨询台并发放各类计生宣传品。

  (二)各村(居)单位在“7.11”世界人口日宣传当天要结合本地实际,在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义诊、咨询、上门走访等活动。

  四、具体要求:

  1、制定方案,统筹安排。制定切合工作实际的实施方案,将此项活动推向深入。

  2、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在系统内部全面掀起学习人口理论和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的良好风气,形成全社会关注和社会推进的氛围。

  3、群众参与,注重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努力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4、新闻造势,营造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5、抓好落实,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加强协调组织工作,做到人员、活动、经费落实,于7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计生局宣传股。

  “世界人口日”活动方案【二】

  7月11日是第27个世界人口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让家庭健康、和谐”。根据区计生委的通知精神,开展“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让家庭健康、和谐

  二、活动时间:7月上旬

  三、活动地点:

  四、活动形式:

  1.悬挂横幅标语;

  2.用喇叭播放“7.11”世界人口日的相关介绍以及我国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到现在的人口形势;

  3.设立咨询台,针对我镇计生工作设立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二胎审批、计生政策、早教知识、青春期健康、流动人口、社抚费征收、药具咨询等多个咨询台,深入群众中间,为他们解答疑问;

  4.各村选出的争创“家佳示范户”代表家庭发放宣传材料,以亲身经历宣传计生知识。发放的宣传材料包括:《关于旧村改造中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对计划外出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补充意见》《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的干预和预防》《青春期健康》《育儿常识》等。

  五、活动准备:条幅、绶带、喇叭、桌牌、桌椅、相关资料和宣传材料。

  “世界人口日”活动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要求,按照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为推动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确定为桥东区“计生法制宣传年”。为切实搞好“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为主线,以培育法治精神,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以丰富法治文化为着力点,坚定不移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按照“六五”普法规划,通过整合计生法制宣传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区营造自觉自愿实行计划生育、全民守法、恪守公德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桥东区计生法治宣传年的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计生”。

  三、时间安排

  5月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双普四进”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行先导作用。一方面普及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普及公德公约,不断创新宣传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使“双普”内容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

  (一)主要宣传、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邢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计生政策及落实人口计生责任制监审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等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精神。

  (二)大力宣传价值观、道德准则、公德公约,积极倡导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传统优良的道德风尚。

  (三)广泛宣传我区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巨大成效、当前的人口形势以及各项计生惠民政策。

  (四)深入宣传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科学传播科技致富信息和生产生活技能。

  (五)深入挖掘、报道基层先进计生工作者和遵纪守法模范计生家庭典型。

  五、活动形式和载体

  (一)积极配合市人口计生委搞好有奖答题竞赛、人口计生典型人物评选和“我与国策同行”征文比赛等活动。

  1、“爱我家庭,做计生守法公民有奖答题竞赛”活动

  按照市人口计生委下发的邢台市“计生法制宣传年”竞赛通知,在全区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通过在桥东区人口计生局门户网站和印制下发村居、属地单位等途径,组织全区育龄群众认真学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积极参与答题,并根据答题结果设置一等奖1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80名,组织奖5名。答卷由桥东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判卷评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各奖项产生确认后,由去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印发文件,通报表彰。

  2、人口计生典型人物评选活动

  采取自下而上,通过各乡、镇、办摸底,区级向市级推荐的方式开展。推选人物标准为: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参与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爱岗敬业,事迹感人,并做出突出贡献;有奉献精神,无私宣传人口计生工作,在当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本人及子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能够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人口计生典型人物。各乡、镇、办所报送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典型人物经市计生委评审通过后在市计生委网站专栏和邢台日报第二版的“百名计生典型事迹连载”中刊登。

  3、“我与国策同行”征文比赛活动

  由桥东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每个乡、镇、办向辖区内各界人士下发通知,组织安排以“我与国策同行”为主题,以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新时期管理服务改革的新变化为主要内容的征文活动。并于7月底前各上报2篇征文,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择优上报征文于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增设官方网站专栏

  充分发挥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的作用,增设“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宣传群众,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三)开展人口计生“心连心”课堂宣讲活动

  各乡、镇、办人口计生部门结合“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内容和要求,适时调整完善宣讲教材和课件;

  (四)加强环境宣传

  1、按照各级计生部门的要求,各乡、镇、办要因地制宜,优化美化户外宣传环境,在主要街道、文化广场、村(居)小区等场所,设置内容温馨、形式美观的宣传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灯箱等,继续打造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亮点工程。适时全面清理过时、破损的宣传标语。

  2、严格按照《邢台市人口文化园区和人口文化大院标准》(邢计育字〔2012〕37号)要求,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大力完善提高人口文化大院和人口文化园区(景区)建设。年内全区巩固提高10个新型人口文化大院,完善提高塔林公园人口文化园区、白塔村计生宣传一条街。同时,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功能,大力开展计生法制宣传。

  3、人口文化大院和人口文化园区(景区)在达到相应硬件要求的基础上,要把人口计生宣传与农村面貌提升和改善、美化乡村环境结合起来,增加宣传的趣味性、艺术性,提高宣传标语和知识板块的实用性、科学性,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

  (五)开展宣传精品进万家工程

  1、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精品工程。根据“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主要内容,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编印宣传折页、手册等宣传精品,发放到基层或开展相关活动,各乡、镇、办在“双普”活动中将宣传品送进家庭、社区、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

  2、文艺宣传工程。年内全区8个乡、镇、办要吸收热爱人口计生事业、有文艺特长的人员,分别组建一支文艺宣传队,每月进村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办要安排专人负责,掌握相关情况,指导、支持各文艺宣传队精心编排精彩的文艺节目,围绕“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要求,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节目,让广大群众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了解更多的计生政策。

  3、开展“青春路上健康行”工程。发布《青春路上健康行倡议书》,各乡、镇、办要以各自的青春期健康教育基地为主阵地,将青春期健康教育与教学相结合,与家长教育相结合,与社区服务相结合,进一步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帮助青少年健康、安全度过青春成长期。

  (六)开展重要节点集中宣传活动

  结合“5.15国际家庭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10.28男性健康日”、“12.1世界艾滋病日”、各乡、镇、办所举办的“百场惠民演出”活动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办要成立“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切实摆上议程,组织精干力量,制定活动方案,搞好宣传活动策划,发挥各级宣传队伍的作用,组织好有关竞赛、研制课件、挖掘典型、“四进”评比等主题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协调,纳入考核。各乡、镇、办要积极协调宣传、司法、计生、卫生、教育、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明确职责,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联合开展“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活动期间,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三)做好总结,及时反馈。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加强对“计生法制宣传年”活动的新闻报道,年内各乡、镇、办要在市级以上媒体刊播稿件2篇(次)以上。同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每月月底前向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报送活动开展情况,12月1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更好地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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