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2016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仅供参考!
2016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现就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的相关工作制定如下计划:
一、活动安排
第1批:开展保健咨询
时间安排:3月13日
活动地点:黄梅镇东禅社区
活动内容:会同社区部门开展保健知识咨询、发放卫生知识宣传手册。
牵头人:卢胜民
第2批: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咨询
时间安排:5月15日
活动地点:黄梅镇东禅社区
活动内容:会同社区计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咨询、发放计生宣传手册。
牵头人:鲁峰
第3批:社区困难党员送温暖活动
时间安排:7月1日。
活动地点:黄梅镇东禅社区。
活动内容:慰问社区5名困难家庭。
牵头人:鲁峰
第4批:“八一”慰问
时间安排:8月1日
活动地点:县武警中队、县消防中队慰问
活动内容:到县武警中队、县消防中队慰问。
牵头人:石建中
第5批:“九九”重阳节敬老座谈会
时间安排:9月9日
活动地点:黄梅镇东禅社区。
活动内容:会同社区对社区的老年人开展“九九”重阳敬老座谈会
牵头人:鲁峰
第6批:开展社区低保户慰问
时间安排:12月11日
活动地点:黄梅镇东禅社区。
活动内容:会同社区对社区的低保户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两仟元。
牵头人:鲁峰
二、相关要求
1、各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做好服务工作,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支持,并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活动。
2、各队牵头人党组织要根据活动安排,加强组织协调,主动与社区衔接,争取县直相关部门支持,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服务实效。
3、要做好活动记载,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
2016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拓展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内涵,加强对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社区辖区内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县委组织部决定在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和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二、活动内容
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中,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为社区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力所能及地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社区群众服务。具体做到“五个一”:
1.当好一名信息员。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2.做一个好表率。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幢,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3.认领一个服务项目。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一个志愿项目,并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管理,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
4.帮扶一户困难群众。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在职党员意愿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帮扶小组结对帮扶生活困难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失效的帮扶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社区。
5.提出一条好建议。在职党员应主动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加快社区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力争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向社区提出1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31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学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介绍好各社区党组织的分布和设置情况,要求每位在职党员了解掌握对接的方式方法。明确职责任务。各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掌握“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要求、工作内容,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集中报到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指导在职党员填写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卡》(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社区报到,作好表率。各社区党组织要安排好工作人员,接待好前来报到的在职党员,认真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登记表》(附件4),并将《报到回执》经社区党组织盖章后,由在职党员及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
3.检查汇总阶段(6月21?6月30日)。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收集好党员《报到回执》,统计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县直各党委于6月30日前,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统计表》(附件2)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党员未报到的,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迅速报到。
4.日常管理阶段(7月1日以后)。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认领的志愿服务项目,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并研究制定活动计划,定期联络、组织成员开展活动。在职党员每年分别向社区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上报一份参加社区活动总结。社区党组织每年底如实填写一次《在职党员进社区表现反馈卡》(附件3),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的表现。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如有新增党员,应及时组织向社区报到。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是深化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各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实施。各社区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努力推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好人好事和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宣传声势,营造“社区为家、无私奉献“的浓厚氛围。
4.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在职党员进社区的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县委组织部将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建考核范围,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2016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方案(三)
为扎实推进社区组织建设“五有一创”工程,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通过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格局。
二、原则要求
在职党员要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我市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参加范围
凡在社区居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党组织关系在图的垂管单位)在职党员。
四、活动内容
1.主动联系,及时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增强全局观念,积极支持社区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社区组织建设“五有一创”工程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共驻共建,督促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要主动与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联系。所有在职党员要填写“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登记表”一式两份(贴红底小二寸相片),一份本单位留存,另一份于4月10日前交本人所居住社区。
2.明确任务,履行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要将思想统一到“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中来,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文化活动、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社区,为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做出贡献。
3.了解民意,联系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要把参与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及服务居民作为了解社情民意、锻炼党性、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经常深入社区倾听居民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区矛盾,积极参与“三帮扶”以及“助贫、助学、助残、助老、助困”等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五、职责任务
(一)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引导在职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及居民群众的监督,并要求在职党员在社区中与在工作单位一样,公开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和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3.认真开展“共驻共建”活动。要积极与社区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要积极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协助社区党组织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严格加强管理。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档案,各级党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先选优、干部考核时必须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若出现社区反对意见,实行“一票否决”。
(二)社区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社区党组织要努力为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报到接洽工作。要积极配合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进社区在职党员电子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进社区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及时填写“社区在职党员名册”,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
2.建立活动例会制度,统筹谋划阶段工作任务。确定单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在职党员例会日,一方面交流前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一方面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下步活动内容,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促使在职党员更好地参加社区活动。
3.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利用“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制定党员进社区活动计划,拟定党员编组方案,组建党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认领党员公益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党员为民服务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帮困助残、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社区活动。
4.做好信息登记反馈工作。要认真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反馈表》的有关内容,每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5.选树先进典型。要积极培育、评选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整体上水平。
(三)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
在职党员应结合自身特长,积极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服从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
1.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在职党员每年参加社区活动时间不少于5天。
2.积极主动地为社区建设管理出谋划策,力所能及地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社区群众服务。
3.做到“十个带头”、“六个一”。即: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保护公共设施,带头提倡文明新风,带头创建社区文明;当好一名信息员,做好一个表率,参加一支服务队,帮好一家困难户,提出一条好建议,办好一件社区事务。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奉献社区”活动是开展社区“五有一创”工程,深化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载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社区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努力使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2.双向联系,强化管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始终关注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指导帮助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经常听取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重视社区党组织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情况反馈,并把反馈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定等、预备党员转正、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社区党组织每半年一次将辖区各单位党组织“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社区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开展社区实践活动,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对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滞后的,在年度考核工作中不予评先选优。对党员到社区的报到率达不到90%的单位和不支持、不配合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领导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将各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之中,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4.注意总结,加强宣传。年终,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对在职党员落实“十个带头”和“六个一”情况进行汇总,通过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党建联席会议向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通报反馈。各级党组织要注意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强化措施,不断增强融入社区、服务社区的主动性,提升共驻共建的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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