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为学有所长的学生提供选择专业的机会,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学校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专业。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公平合理、公正客观、公开民主、双向选择、宏观控制、择优录取。
第四条各专业转出和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同级学生数的5%以内;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适当控制专业转入人数。
第二章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每年的6—9月份进行,每学年统一办理一次,每位学生只能转一次专业。一般按照下述原则进行:
(一)理、工类专业学生可以互转,理、工类专业学生也可以转入经、管类专业。
(二)经、管类专业学生可以互转,经、管类专业学生也可以转入文、法类专业。
(三)文、法类专业学生可以互转。
(四)按艺术类招生,加试科目相同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可以互转。
(五)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跨类转专业。
(六)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转专业可不受文理类限制。
第三章转专业的条件
第六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是:
(一)在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一、二年级在读学生。
(二)具备我校本科学籍资格,注册手续齐备,不欠任何费用。
(三)在原专业学习期间,课程考核全部及格,并且学年考试成绩在前20%(按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计算)或具有拟转入专业学习的某方面特长。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六)符合转入专业当年公布的接收条件。
其他情况申请转专业的,须经主管校长审核批准。
第四章转专业的程序
第七条转专业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调整专业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报所在院系,逾期不予受理;院系按照标准进行审核,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教务处汇总,根据学生选择专业情况进行分类,将结果转送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所在院系。
(三)接收院系按照计划的考核方式、程序和时间,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入《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四)第一轮未能完成转专业的学生,可进行二次选择;全校每学年转专业人数控制在百人左右。
(五)教务处汇总考核合格的转专业学生材料,将材料转交学生处。
第八条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末考试,无故旷考和考试不及格者按成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五章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第九条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于批准后的当学期按照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第十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号不变,学生证、借书证等证件须做更换。
第十一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新专业学习的教材按新专业要求购买。
第十二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住宿舍(跨校区的除外)原则上不作调整。
第十三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转专业后,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与学分经转入院系确认后,可予以承认,直接载入所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转专业学生想要取得新专业已经开设完毕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则必须重新修读该课程并参加课程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成绩和学分。
第十五条接收学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院系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 |
---|---|---|
社会福祉学院 | 社会工作(社会福祉方向) | 法学 |
老龄福祉产业管理 | 管理学 | |
城市管理 | 管理学 | |
健康福祉学院 | 护理学 | 理学 |
康复治疗学 | 理学 | |
生物技术(制药方向) | 理学 |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理学 |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管理学 | |
儿童福祉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商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 |
会计学 | 管理学 |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
国际学院 | 英语(英语教育、英语经贸、英语翻译方向) | 文学 |
商务英语 | 文学 | |
国际商务 | 管理学 | |
文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
亚欧语言文化学院 | 日语 | 文学 |
俄语 | 文学 | |
朝鲜语 | 文学 | |
服装设计系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工学 |
美术系 | 美术学 | 艺术学 |
绘画(中国画、油画方向) | 艺术学 | |
视觉传达系 | 广告学 | 文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
动画设计 | 文学 | |
环境艺术系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 艺术学 |
舞蹈戏剧表演系 | 表演 | 艺术学 |
舞蹈学 | 艺术学 | |
舞蹈编导 | 艺术学 | |
音乐系 | 音乐学(声乐、钢琴、器乐、流行音乐方向) | 艺术学 |
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学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艺术学 | |
理工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网络工程 | 工学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数字媒体技术 | 工学 | |
汽车服务工程 | 工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
生物技术 | 理学 |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理学 | |
法律系 | 法学 | 法学 |
吉林省福祉技师学院 | ----------- | --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
国家特色专业 | 城市管理 |
省级特色专业 | 日语、城市管理、汉语言文学 |
省级品牌专业 | 汉语言文学 、英语 |
省级教学改革建设试点专业 | 汉语言文学、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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