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是从我们出生开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选择一个好的大学很重要,选择一个好的专业更加重要,因为这会影响自己一生的职业道路。如果进入大学之后,发现自己的专业并不适合自己,也不适合未来的发展,那么在大学里可以转专业吗?如何转专业呢?转专业申请条件有哪些?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第一条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根据《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转专业中“专业”泛指学校培养的专业、专业类(含按专业或专业类录取,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的专业类)之间进行转专业。
第三条 转专业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程序、统一组织、双向选择、宏观控制;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转专业整体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转专业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转专业形式
(一)考核转专业
1.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现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2.退役复学、入学后编入到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学生申请转到同一学科门类或相近专业(除医学、法学、艺术、体育等有限定条件的专业外);
3.延边大学文科创新班(德海班)学生转专业。
(二)考试转专业
通过学校转专业统一考试,学院和专业复试以及通过期末考核。
第六条 考试转专业人数比例与民族比例
(一)各专业允许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现有人数的20%;允许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现有人数的10%。转出或转入人数超出比例时,依据考试转专业总成绩排序。
(二)各专业转入朝鲜族学生比例,视当年全校新生朝鲜族民族比例而定。按四舍五入取整的方法先计算朝鲜族学生转入计划,再根据专业转入计划和朝鲜族转入计划计算非朝鲜族转入计划。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因伤病或生理缺陷,经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2.自愿申请考试转专业的一年级学生;
3.依据《延边大学德海班管理规定》,符合条件的延边大学文科创新班(德海班)学生;
4.退役复学、入学后编入到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考试转专业:
1.定向生、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学生、特殊类(体育类、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学生;
2.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的学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转学的学生;
5.已启动退学程序的学生。
(三)考核转专业申请条件
学生高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省份录取最低分(朝鲜族招生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参照朝鲜族单列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拟转入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未列招生计划时,依据生源地高考排名占比。少数民族预科生升入本科阶段的,预科综合成绩原则上应达到拟转入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
第八条 转专业的程序
(一)考核转专业
1.学生向拟转出专业提交转专业申请书,因伤病或生理缺陷转专业须附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2.拟转出专业、学院须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审核学生材料,通过审核的材料转交至拟转入学院。
3.拟转入专业、学院根据现有专业培养规模确定是否可以接收学生。
4.可以接收,要求学生提交体检报告。
5.拟转入专业、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核体检报告和学生申请材料。
6.拟转入专业、学院考核学生。
7.拟转入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拟同意接收学生的请示,请示中须含转入专业和年级。
8.教务处审核。
9.校长办公会审议。
10.公示。
11.学校发布同意转专业的决定。
12.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布同意转专业的决定”与“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学信网学籍变更。
(二)考试转专业
1.发布《考试转专业实施方案》(接收专业、名额、接收条件、选考科目要求、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等)。
2.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根据拟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专业。
3.学校组织统一考试。根据统一考试成绩、接收名额、民族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4.公示获得复试资格学生名单。退役复学、入学的,成绩相同时,优先给予复试资格。
5.拟转入学院组织复试:
(1)复试前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应对获得转专业复试资格的学生进行体检。
(2)复试。若有复试不合格的,学院须留存详细的情况说明材料。
(3)复试结果报送教务处。复试结果可分复试合格、旷考、不合格。
6.通过复试的学生须参加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1)旷考;
(2)考试违纪;
(3)通识教育必修课不及格;
(4)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0的。
7.公示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转专业资格,名额不递补。
8.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开学教学第一周内到拟转入学院和专业报到;放弃转专业的,应在教学第一周内向拟转入学院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材料。
9.统计放弃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最终转专业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10.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11.学校发布同意转专业的决定。
12.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布同意转专业的决定”与“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学信网学籍变更。
(三)退役复学后编入到二年级后参加考试转专业并获得转专业资格的,若转出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或相近专业的,可编入到相同年级;若转出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属于跨学科门类的,须在考试次年9月编入拟转入专业的一年级。
第九条 考试转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A类:外语、语文、数学
B类:外语、语文、计算机
注:学生根据《考试转专业实施方案》接收专业考试科目的要求,选择其一进行考试。
(二)考试大纲
学校将在当年《考试转专业实施方案》发布考试大纲。
第十条 申诉及处理
学生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教务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 其他事宜
(一)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应及时交接转专业学生档案;
(二)在转出专业修读的成绩合格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本人自愿申请,经转入专业审核通过后可转换为转入专业相应模块课程学分,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认定为交叉复合方向选修学分。
(三)根据最终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信息,学生工作部(处)与后勤保障处应提前做好宿舍调整工作。
第十二条 转专业后学费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延边大学本科生调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延大校发〔2014〕152号)同时废止。
(二)专科生可参照本办法申请考核转专业。
(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院 | 本科专业(类) |
---|---|
延边大学朝汉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 朝鲜语 |
新闻学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 |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文学) | |
延边大学法学院 | 法学 |
延边大学工学院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人工智能 | |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建筑学 | |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
土木工程 | |
延边大学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护理 | |
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
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物流管理 | |
旅游管理 | |
农林经济管理 | |
延边大学理学院 |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
物理学 | |
延边大学美术学院 |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 |
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
延边大学农学院 | 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
生物技术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
园林 | |
植物生产类(农学、园艺) | |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历史学 |
社会学 | |
国际政治 | |
行政管理 | |
延边大学师范学院 | 教育学类(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
心理学 | |
教育技术学 | |
延边大学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运动训练 | |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 | 俄语 |
日语 | |
日语(零起点) | |
英语 | |
英语(零起点) | |
延边大学药学院 | 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 |
延边大学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临床医学 | |
麻醉学 | |
预防医学 | |
中医学 | |
延边大学艺术学院 | 表演 |
舞蹈表演 | |
音乐表演 | |
音乐学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
延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延边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
环境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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