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广播、影视、网络媒体的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宣传部门从事广播影视节目采访、写作、报道、编排、导演、摄制、制作、策划的,一专多能的广播电影电视艺术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学制及层次
招生计划:30人;招生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重庆、四川、广东共20个省(区市);学制: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相关专业考试,考生还必须参加并获得合格证。
五、报名办法及缴费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
2、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网上报名时间:12月10日—1月10日。
4、考生于1月16日—20日期间自行打印“吉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准考证”。
5、考生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误后果自负。
六、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1月29日—31日。
考试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考试内容:
1、笔试:影视作品分析与鉴赏(根据所给出的影视作品,按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2、面试:
(1)个人才艺特长展示:小品、曲艺、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时间3分钟以内。考生自带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及其他表演用品,声乐才艺展示要求清唱。
(2)故事构思与讲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给定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表述时可无实物表现情节中相应的环境。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吉林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八、录取原则
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70%、专业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
九、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十、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其他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准考证)原件、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请考生于3月20—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证。
5、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0431-85168305、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431-85166025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址:http://zsb.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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