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冬季征兵工作会议部署,今冬征兵工作已经正式展开。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有关征兵的政策规定,记者专门采访了市政府副市长、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滕雯。
问:我市今冬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答:根据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市今冬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12月10日新兵起运,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分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主要是筹划工作,部署任务;抓好宣传发动,抽调和培训体检政审人员;搞好基层推荐和乡镇(街道)目测初检初审,按比例确定送检对象;建好市、县征兵体检站。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9日,主要是组织体检、政审和定兵,搞好新兵服装发放和起运前身体复查。第三阶段为运输阶段。时间从12月10日至12月底,主要是召开新兵欢送大会,进行新兵交接和运输,组织为军区部队送兵。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是明年1月上旬,各级开展征兵工作总结,逐级上报有关材料。
问:今冬征兵的征集对象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是以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入选。
问:征集的对象中又有哪些条件限制呢?
答:征集年龄上: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政治条件上: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上: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3〕1号国防部文件)和2008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执行。基本身体条件是:身长,男青年不低于1.62米;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7,左眼裸眼视力4.5。在校大学生(含毕业生)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都必须符合规定。
问: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役和退役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主要有5项优惠政策:一是优先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时,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二是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三是选用培养。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在报考军校方面,高职(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四是考试升学。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五是就业服务。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问: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毕业生提干有什么政策?
答: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的《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5〕10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士兵提干有如下政策:
选拔对象: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优先选拔是中国共产党员的;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的;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的;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或者全日制本科且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在师级以下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的。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下同);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岁;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问:专科学历和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报考军校和保送入学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总参军训部、总政干部部、总后财务部联合颁发的《通知》明确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注册的士兵,可报考军队院校。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至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含)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问:适龄青年应该如何报名?
答:男青年要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或原籍地兵役机关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女青年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问:应征青年或家长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答:今冬征兵工作政策规定与往年相比没有大的调整变化,在这里需要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依法履行兵役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由于受长期和平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影响,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积极性不高,有的青年不愿意当兵,甚至出现了逃避兵役义务的行为。今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市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着重加大对拒服兵役人员的惩处力度。二是在校大学生不再作为缓征对象。新修订的《兵役法》取消了在校大学生缓征的规定,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的,入伍后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就读院校和户籍地兵役机关,以便及时享受学费补偿、保留学籍、领取优待金等政策。三是应征参军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青年报名、体检、服装、办理相关手续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征青年及家长应坚决予以拒绝,并进行举报。征接兵工作有专项经费保障,如征接兵人员要求提供交通工具、购买物品、安排住宿、旅游、宴请和娱乐活动等,应征青年及家长应予以回绝。四是征兵公开透明运行。各级征兵办公室由兵役机关、教育、卫生、公安、民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组成、集中办公,在进站体检、政审和审批定兵前分别进行一次联合审查把关。全程公开征兵政策、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征接兵纪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布体检人员、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定兵人员名单。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市纪委(市监察局)、警备区纪委、市征兵办纪检组举报电话分别为:85825511、85535220、85607149;举报信箱: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邮编:222006;市征兵办地址:新浦区解放中路海丰巷2号(港龙酒店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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