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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学院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更新:2023-09-16 14:41:52 高考升学网

江西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与代码

  学校全称:江西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0846

  二、学校性质和办学层次

  学校属国家学历的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培养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的学生。学校被批准为“江西省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科研项目量增质升,知识产权工程硕果累累,学校获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为全省31个单位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并已开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近一年来,学校就有4项专利转化为企业产品,获批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科研基地;学校大学科技园被列为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优秀成果转化基地。学校已申报专利1358项,授权专利1199项,2014、2015连续两年全省高校排名第一。

  三、办学地址

  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紫阳大道115号。

  四、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2200亩,校舍面积近120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与生活设施齐备。建有汽车技术中心、现代制造技术中心、计算机技术实验中心、电子技术实验中心、土木工程实验中心、护理实验实训中心、艺术设计与制作中心、音乐舞蹈训练中心等17个实验实训中心。兴建了标准的图书馆、塑胶田径场、体育馆、剧场等教学活动设施。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四项人才工程”,抓好教学名师团队、创新科研团队和学生管理团队三支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五、招生对象和培养目标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按照“学校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办学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走“精品+特色”之路,强化学生的能力培养。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知识面较宽、基础较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六、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是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的多学科性大学。招生的普通本科专业38个,其中的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等5个本科专业获批省级特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专科专业有26个。

  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教育部审核的江西科技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录取工作中,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的招生规定,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降分或加分考生按国家规定进行录取。对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并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

  3.我校对非语言类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4.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设立考点的省份,文化成绩过线,校考成绩按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未单独设立艺术类考点省份,则承认该省的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和专业成绩完全相同时,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收费标准及退学退费办法:

  1.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2.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相关退学退费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九、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

  1.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学籍;

  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江西科技学院印章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3.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并由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十、奖学金设置和贫困生助学措施

  1.学生可享受国家颁发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立“于果助残扶贫基金”、“谢琦奖学金”、“胡树腾奖学金”等;

  3.我校学生可办理国家规定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设立勤工助学金专项,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与通知方式

  1.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渠道公布。

  2.凡经各省高校招生办批准录取的新生,我校将用EMS“录取通知书”专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给新生本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注意事项”,新生凭此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和来校报到缴费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瑶湖高校园区邮编:330098

  电话:0791-881388884001698888传真:0791-88137777

  http://www.jxut.edu.cnE-mail:zs@jxut.edu.cn

  江西省教育厅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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