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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更新:2023-08-14 08:25:15 高考升学网

南昌工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南昌工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一、南昌工学院学费收费标准

序号项目专业名称缴费标准
1
本科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方向)、交通运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字化设计方向)、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装配式建筑方向)、工程造价、工程造价(BIM5D算量方向)、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足球教练、教师方向)20600元/学年
数字媒体技术(VR技术方向)、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检测方向)、汽车服务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注塑模具设计方向)、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金融工程、物流工程、风景园林、社会工作19600元/学年
自动化、城乡规划、测绘工程、采购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秘书学(行政秘书方向)17600元/学年
环境设计(VR室内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21600元/学年
本科预科新疆、西藏地区:6000元/学年,其他省份:8000元/学年(此为预科期间收费标准)
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电网方向)、软件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无人机应用技术、工程造价、工程造价(BIM5D算量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方向)、会计、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13900元/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VR技术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园林技术、法律事务、社会体育、社会体育(足球教练、教师方向)12900元/学年
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建设工程监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保险(汽车保险方向)、文秘(行政管理方向)11900元/学年
环境艺术设计(VR室内设计方向)14900元/学年
专科预科根据相关录取报读专科专业收取学费
2住宿费所有专业1800元/学年
3教材费所有专业1000元/学年
4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包括:盖被、垫被、被套、床单、枕芯、枕套、蚊帐、竹席、线毯、水桶、热水瓶、脸盆、枕巾(13件套)330元/套
5军训服装费所有专业150元/人
6新生体检费所有专业100元/人
7学生平安保险所有专业50元/年
8财产押金该项费用待毕业时如宿舍财产未损坏则全额退还150元/人
9一卡通(饭卡)其中预存款100元,工本费15元115元/张
10空调房使用费所有专业200元/年
11空调押金该项费用待毕业时如空调及配件未损坏全额退还100元/人

二、南昌工学院招生相关知识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南昌工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昌工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本科预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昌工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421(国标代码),8237(江西省代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定位: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民族教育特点突出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南昌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南昌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九条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阁皂山大道99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南昌工学院成立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南昌工学院招生期间学校成立由招生就业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落实相关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南昌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南昌工学院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市、自治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五条南昌工学院2018年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各类别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非平行志愿省(市、自治区),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

第十七条艺体类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学校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单独设立校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过线,校考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单独设立校考的省份,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三)体育类专业,采用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浙江省、上海市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在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比较高考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号)有关政策规定,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有关省(市、自治区)本科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有关省(市、自治区)专科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有关省(市、自治区)本、专科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第二十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六章奖学金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普通本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突出贡献奖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江西籍品学兼优的本科新生设置新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分普通文理和艺体两大类,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次性奖励金额依次为20000元/人、10000元/人、5000元/人、2000元/人。优秀新生奖学金名额将根据当年江西省内本科新生录取情况和各科类比例确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三条学校坚持“扶贫扶志,助学育人”的资助工作理念,恪守“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为资助主体,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支撑,以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医疗保险等资助为必要辅助的资助体系。对贫困新生还设有专项资助政策,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南昌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若与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有不一致的内容,则以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南昌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学校地址及招生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阁皂山大道998号

邮 编:330108;

联系电话:0791-87713759 87713755 87713758

学校网址:http://www.ncp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ncpu.edu.cn

南昌工学院微信公众号:ncgxy1988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ngzjc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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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昌工学院院系设置及特色专业

院系设置

截至2016年,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以及民族教育学院一、二分院,继续教育学院。

特色专业

  • 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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