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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在主管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
2.根据校历进行学期和学年的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的安排及调度,编排课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开展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3.做好专业发展规划,加强专业建设,负责新专业的申报与管理。组织二级学院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实习实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全校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订购与供应工作,保证学生和教师使用适宜的教材。
5.做好各级各类教学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6.负责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工作。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各类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审查毕业资格;负责学位证的审核授予工作。
8.负责雅思班、专升本、本升硕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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