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联系电话:0738-8372905
教务处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教学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度,负责全校的教学、教研、招生等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其主要工作职责:
1.制订(修改)、解释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起草学校教学管理文件,拟定学年教学工作计划。
2.组织各二级学院编制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3.根据教学计划组织负责安排公共课教学任务,编排全校公共课课程表,审核与落实计划内教学任务。
4.负责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风建设、教学实习与见习工作。
5.负责处理教学差错与事故,负责对学生学习方面违纪的处分。
6.组织全校教学常规检查、教研教改、教学和有关教学方面的评优评奖工作及教学竞赛等活动。
7.负责全校普教学生的成绩考核和学籍管理工作,审核、颁发学生证、毕业生证书、肄业证书和毕业生学历证明。
8.负责制订教学仪器设施购置计划,组织全校教学设备、实验(实习)材料的购置、管理及教学设备维修和维护等工作。
9.负责教学场地的使用、管理和调度。
10.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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