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0731-84028521
一、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学院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学院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履行报批手续。
3、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与实施;组织学院的专业检查和教育部、湖南省专业评估的迎检工作;组织品牌、特色专业的申报工作。
4、负责教师专业培养培训(包括教师企业实践)。
5、负责各级各类教学项目的管理。
6、负责制定学院实训室规划。
7、负责教学评价指标的制定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组织对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检查和质量评价;组织校内教学工作评价。
8、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负责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鉴定、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
9、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工作。
10、负责全校教室调度和排课选课工作,组织与管理全校性基础课程统一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实训教学改革,负责实训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及质量考核。
12、负责组织教师和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13、负责制定教学和实训经费的预算及分配计划,并检查经费使用效益。
14、负责教学、教务方面的数据统计;负责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15、负责制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制度,保证教材质量,负责教材征订、发放等工作。
16、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入学、就业、学生奖惩、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17、负责联系、指导教学督导团工作。
18、负责教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余 雅
联系方式:0731-8402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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