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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校教学进行组织管理。其任务是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教学工作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建设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质量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经学校批准后,完成专业的申报和调整工作。
4.负责组织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学校的专业检查,协助完成各级各类专业评估。
5.负责校级和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培育、建设、遴选以及申报工作。
6.制定学校实践教学计划和实验室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实验室建设、合并、撤销项目,检查实验教学执行情况。组织实验室评估验收,推进实践教学改革。
7.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负责各类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立项、管理、验收及教学成果的评定、奖励与推广工作。
8.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籍异动、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9.负责组织教学运行;负责排课排考、学生注册及选课工作;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配置和调度。
10.制定学校教材建设和选用制度,保证教材质量;负责试卷的印刷与保密管理。
11.组织各类学科竞赛;加强第二课堂教学,在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培养。
12.对各教学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3.负责教学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4.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教学创新。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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