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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是承担全院教学工作管理、教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基本职能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做好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学服务工作,包括教学思想建设、教学业务管理、教学制度建设、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师资管理、专业建设及其课程管理和教学项目管理等。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办学宗旨,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认真执行学院教学工作决策,指导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并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
2.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参与制订学院教学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拟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订全院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报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制订和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规范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教务科内部工作制度,统一和规范日常教学和顶岗实习工作,并定期检查和监督实施情况。
4.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则要求,落实培养目标,负责组织学院专业的申报与调整工作,组织制(修)订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制定分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审核各系、部任课教师的安排情况,负责公共课课程表的编制工作和公共教学场所的调度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与监控,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协调并处理系部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学生的教学实习、军训、社会实践等。
6.推动学院校企融合、育训结合、工学结合、教学研究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探索校企合作发展新模式,组织开展质量提升工程、教改立项、精品课程(资源)和专业(群)的建设与申报立项、教学成果奖的评奖及申报等日常教学改革及研究工作。
7.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和选定、教学考核、师德教风建设。
8.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与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对各系、部的考试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进行成绩管理。
9.统筹安排各类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的师生技能比赛,对各系、部的备赛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0.组织校本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出版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采购与发放工作。
11.定期对各系、部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2.加强协同配合,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业务培训计划、教师业务考核、教师职称评定、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好双师型教师认定考核、教师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外聘教师管理等工作。
13.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制定,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与报送工作。
14.负责学院的教学研究管理,编制与实施学院科研发展规划、科研政策、管理制度,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科研成果的管理和奖励、科研档案的管理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工作和科普活动等,加强院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对各系开展的学术讲座做好检查督促统计工作。
15.负责实训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和物资采购、供应计划,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学仪器与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16.负责全院教学经费、实验(训)经费的使用和审核。
17.组织开展兄弟院校之间的教学交流与协作。
18.定期整理、保管学院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书档案。
19.负责各类教学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2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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