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根据全省和枣庄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精准扶贫是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核心,精准识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前提,是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整个流程中的关键内容和重要环节。通过精准识别,找出贫困村和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做好精准识别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前提,意义重要,责任重大。
二、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根据省、市扶贫办的要求,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贫困村,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3.7%)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6372元)、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规模。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我市贫困村按照行政村总数的2%比例进行识别。
3.做法。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认定标准,将确定的贫困村识别规模分解到镇街。
第二步:自愿申请。各镇街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各镇街对贫困村初选名单在各镇街驻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业(扶贫)部门,经市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或市人民政府审定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在8月7日前完成。
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见附件3)。
三、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23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2736元),省定农村扶贫标准为30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13年现价3322元),我市定农村扶贫标准等同于省定标准。
2.规模。依据国家和省定农村扶贫标准,按照“市不漏镇(街道)、镇(街道)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村的贫困户进行识别。识别工作要覆盖所有有乡村人口的镇(街道)、行政村。行政村的贫困人口,有山区的镇按贫困发生率5.5%的比例进行识别,没有山区的镇街按贫困发生率4.5%的比例进行识别。上述两种类型的贫困发生率都是就整镇街而言的,具体到各村,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差的村比例可以高一些,好的村比例可以低一些,有些经济发展好的村也可以没有。在后续工作中,非省、市确定贫困村及所属贫困户由市、镇负责扶持,直至脱贫。要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农业(扶贫)部门要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用好低保和精准识别的成果。
3.做法。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4.登记内容。《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组织培训。各镇街要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行政村。开展好业务培训工作,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镇街机关干部、村干部两级,确保每个镇街都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步:农户申请。要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和每个农户,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按照识别标准和贫困人口分解规模,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
第三步: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街机关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步: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步: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定出全镇(街道)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汇总后报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办公室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以上工作要在8月7日前完成。
第六步:建档立卡。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按照“镇(街道)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工作。
(一)要依靠群众。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在各个环节,都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听取农民群众意见,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认真组织开好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民主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要公开透明。贫困村、贫困户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该公开的公开,该公示的公示,该公告的公告。识别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将所有过程和结果都向群众公开,该走的步骤一步不能少,应有的环节一项不能落。切忌工作想当然、简单化,严禁少数人暗箱操作,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
(三)要确保质量。各镇街要严把农户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公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入户调查要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四)要按期完成。精准识别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是培训与试点阶段,主要是做好方案制定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于7月18日前完成。第二是全面展开阶段,确保于8月7日前完成。试点工作与全面展开要压茬进行。各镇街在做好识别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识别材料归档和贫困人口信息统计工作,贫困人口信息要按照国家标准和省定标准分层次统计。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准识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农业、财政、民政、经管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镇街分管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督导检查。各镇街也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抓、靠上抓。各镇街要抽调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在每个村成立3-5人的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各镇街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精准识别工作所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刷、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省、市委已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精准识别工作是今年对各级考核的重要内容。市里将对各镇、街道精准识别工作跟踪督导,对工作质量完成差、进度达不到要求的镇街,在全市进行通报。各镇街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考核,确保精准识别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附件:
1、滕州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领导小组
2、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规模分配表
3、贫困村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
4、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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