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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学校“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内容,促进办学体系内青年教师发展成长,学校决定启动国家开放大学首届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及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的范围是办学体系内长期从事国家开放大学教学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专职教师,尤其是承担专业及课程建设任务的教学团队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此项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
二、评选名额
根据各分部、学院的师资配置和学生人数等情况综合确定各分部、学院可以推荐的优秀青年教师数量,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识扎实、富有仁爱之心;自觉培育和践行,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认同国家开放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定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熟悉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效果好;具有奉献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愿意为开放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3.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某一研究方向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深度,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质及科研业绩。
4.人事关系在本体系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进入本体系工作不少于3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在教学一线承担工作任务,近3年(2016-2018)平均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任务(承担10人以上的专业实践、论文指导工作视同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任务)。
5.在教学团队中担任重要角色。在总部组建的教学团队中担任核心成员,或为分部教学团队的主要成员,或担任地方学院、学习中心教学团队的负责人。
6.总部和分部的现任中层及以上行政领导不参加选拔。
7.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凡存在师德师风不良问题的教师,不得参加选拔。
8.具体参照《国家开放大学优秀青年教师选拔指标体系》(附件2)。
四、评选程序
(一)分部、学院推荐
各分部、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评选工作,择优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经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的时间向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报送推荐材料。
(二)总部评审
总部组织评选工作组,评审确定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开放大学总部根据确定的人员名单与分部、相关学院签订《国家开放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任务责任书》,与候选人签订《国家开放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合同书》。
(四)开展培养工作
入选的青年教师作为“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进行培养,培养期为3年,采取总部和分部联合培养的方式进行。
五、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2.国家开放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3.候选人2016-2018学年度承担的国家开放大学课程教学任务表(课表)复印件或同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4.候选人其他材料
(1)近3年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及所承担研究、撰写部分的内容等);
(2)近3年获得省级以上或国家开放大学系统级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3)其他支撑材料。
(二)电子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2.国家开放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个人情况介绍电子版(资料符合附件5要求);
4.书面材料中第3项和第4项的电子版,要求整理成pdf格式。
每位候选人的所有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以U盘的方式提交,每位候选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在一个以“学校名称+候选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里。
请各分部、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寄送至总部工作组。
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表格可登录国家开放大学门户网站、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http://www.ouchn.cn/查看下载。
六、评选工作要求
各分部、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地做好候选人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并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至总部学生工作与教师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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